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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纠纷小额速调机制在陕试点
2016-02-25 07:26:48
 

  记者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获悉,继2016年1月在北京首次推出证券期货纠纷小额速调机制后,24日该中心与陕西辖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等约300家机构共同签署了关于促进陕西地区证券期货纠纷解决的工作备忘录,小额快速调解解决证券期货纠纷的机制在陕西地区进一步扩大试点。

  所谓小额速调机制,即针对简易小额纠纷,调解机构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惯例等做出调解结果,如果投资者接受该调解结果,争议双方均须自觉履行调解协议。如果投资者不同意调解结果,则调解结果对争议双方均无约束力,投资者可寻求其他救济途径。

  与在北京推出的小额速调机制相比,本次在陕西辖区推出的小额速调机制,在试点范围上进一步扩大,除了由与投资者服务中心签署备忘录的证券经营机构承诺金额5000元以下的纠纷,自愿接受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调解结果并自觉履行,陕西辖区30余家上市公司也承诺金额10000元以下的纠纷,自愿接受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调解结果并自觉履行。备忘录还明确,投资者一方申请调解且投资者服务中心受理的,证券经营机构和上市公司作为被申请方不得拒绝。

  投资者服务中心董事长芮跃华表示,下一步,投资者服务中心将认真总结试点经验,不断加强证券期货纠纷调解机制的创新工作并在全国更广范围内推开,努力建成有影响力和吸引力的全国性纠纷调解组织,打造全国证券期货纠纷调解网络,充分发挥调解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进一步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李丹丹)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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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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