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分资管、国际业务、财富管理和互联网金融四大类子公司;其中资管专业子公司是业务范围最广的一类
金融市场格局早已发生转变,随着资管业务边界不断扩展,其他金融机构的资管业务对信托业务的“替代效应”和“挤出效应”加速显现,信托业面临的竞争空前加剧。证券时报记者统计发现,全国68家信托公司中,有17家设立了专业子公司,占信托公司总数的四分之一。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信托子公司已超过30家。
信托业内人士普遍称,“虽不是普遍现象,但已成为一种趋势,设立子公司是信托公司转型的必由之路,并且十分紧迫。”
17家信托公司已布局
据悉,自2012年起,多家公司已开始尝试通过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但大多发展缓慢。直到2014年,信托业转型提上议程,子公司也开始逐渐受到关注。截至目前,已有中信信托、中融信托、中诚信托、平安信托、华融信托、上海信托、兴业信托、新华信托、中铁信托、国联信托、杭州工商信托等17家信托公司成立了专业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其中,中融信托和平安信托拥有的专业子公司数量最多,分别为9家和5家。此外,有10家信托公司仅设立了1家专业子公司。
记者还发现,专业子公司的注册地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和深圳三地,占总数的82.86%。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子公司分布符合金融行业的聚集效应,有利于充分利用三座城市发达的金融服务体系。”从注册资本来看,专业子公司平均值为2.48亿元,相比于信托公司20.39亿元的平均注册资本,多数子公司规模较小。
值得一提的是,所有设立专业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都在38亿元以上。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规模较大的信托公司在经营多元化、风险隔离等方面对设立专业子公司有更大需求,动机更强。
记者独家获悉,当前包括百瑞信托、光大兴陇信托在内等数家公司亦有布局动作。百瑞信托拟在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注册,暂定注册资本5亿元,负责开展非金融股权投资业务,尤其是对接科技创业企业投资和海外投融资等业务。
据记者了解,从信托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的分类来看,主要分为资管子公司、国际业务子公司、财富管理子公司和互联网金融子公司四大类。其中,资管专业子公司是子公司中业务范围最广的一类,从事专门的PE(私募股权投资)、并购、房地产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业务。
公开资料显示,股权投资是资管子公司的主要业务领域,其中以中融信托于2011年设立的中融鼎新最为典型。
此外,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人民币国际化,发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有利于信托公司追逐和把握海外投资机会,进一步拓宽投资者的投资范围和融资渠道,更好地服务高净值客户。
设立子公司成当务之急
2014年4月发布的《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信托公司设立直接投资子公司。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在2014年信托年会上,明确鼓励信托公司在业务细分领域设立全资专业子公司做专做精。同时,银监会在2015年4月发布的《信托公司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根据业务需要,信托公司可申请设立全资专业子公司”。
“传统的私募投行业务和通道业务限制越来越多,在经济下行阶段,也面临较大风险。 反观,资本市场、并购市场等却蕴含较多机会。”东南地区一位信托公司相关业务人员表示,设立专业子公司不是目的,谋求业务创新、实现转型发展才是目的。
“信托能够横跨资金、资本和实业三个市场,相对于银行而言,在股权投资领域具有一定的领先优势。但目前银行业即将展开投贷联动试点,如果不能将仅有的一点制度优势转化为业务优势,将变为信托的劣势,因此设立子公司是当务之急。”百瑞信托一位高层人士表示,由于公司上市前,存在的信托计划持股部分必须清理,因此信托公司的股权投资业务始终受制于退出方式的困局,难获实质性发展。
监管细则亟待完善
信托公司设立子公司的操作指引尚未出台,信托子公司的监管和定位尚不明确,子公司可以开展的业务类型和业务范畴都不清晰。业内人士表示,这不但导致资产管理专业子公司的设立无以为据,也导致资产管理专业子公司业务的开展无法可依,面临一定的风险。
业内人士表示,监管部门应当尽快出台信托专业子公司的监管办法。一方面,为行业内亟待设立的专业子公司放行;另一方面,也可以对专业子公司的设立条件、准入门槛、业务准入标准、监管条件等规范,使信托专业子公司可以规范、健康地发展,为信托行业的转型探索新方向,防范金融风险的跨界传染以及避免监管套利和监管空白问题。(证券时报记者 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