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个月曝光8起“天价菜”
“哈尔滨天价鱼”涉事饭店被责令停业 一年来全国至少11起“天价事件” 近4成有导游和出租司机参与
近日,“哈尔滨天价鱼”事件在网上曝光后引发关注,几经反转。17日晚,哈尔滨市松北区“天价鱼”事件专项调查组公布阶段性调查情况,称经深入调查,针对目前已核实的涉事饭店存在不以真实名称提供服务、餐饮许可证过期等问题,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发现,每到国庆、春节长假,就会爆出“天价消费”事件:398元/斤的天价鱼、38元一只的大虾、368元一份的豆腐……近一年来,已至少发生11起。
数量 近5个月曝光8道“天价菜”
近日,江苏常州游客陈先生在微博中爆料称,全家人春节期间在哈尔滨一景区附近餐厅吃鱼,被要价一万多元。事件曝光后,引发网友关注。
消费者遭遇“天价鱼”事件,并非首次曝光。早在2012年,海南就曾曝出“天价鱼”,微博用户罗迪发文称,“朋友一家三口前天在三亚吃海鲜,3个普通的菜被宰近4000元。他说是被出租车司机推荐的。邻座一哥们指着池里一大鱼刚问价,店家手脚麻利地将鱼捞出摔晕,一称11斤,每斤580元,共6000多元。那哥们刚想说理,出来几个东北大汉,只好收声认栽。”
在2015年国庆期间的青岛的“38元大虾”事件之后,短短5个月内,相继有华山15元/碗的米饭、常州100元一锅的米饭、辽宁盘锦368元一份的豆腐、青岛894元一份的蘑菇炖鸡、无锡8.8元一颗的话梅、扬州688元一份的红烧土鸡等8起“天价事件”曝光。
例如“天价蘑菇炖鸡”,据报道,一名山西游客在青岛崂山景区吃了一道价值894元的蘑菇炖鸡。这名游客称,10月2日跟随“黑导游”到了一家名为“山海饭庄”的饭店,吃了一顿农家宴。一顿饭吃下来,一斤螃蟹168元,一杯扎啤65元,一个海参88元,这些价格都可以接受,唯独894元的蘑菇炖鸡让他不能接受。而最终这顿饭总共花费了2300元。
地点 8成发生在旅游景区及附近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一年来的11起天价消费事件,发现有8成发生在旅游景区附近。
如近日备受关注的“哈尔滨天价鱼”,涉事饭店“北岸野生渔村”位于太阳岛、冰雪大世界等景点附近。法晚记者从冰雪大世界驾车开往北岸野生渔村饭店,用时仅6分钟。
发生于2015年9月30日的“天价石斛”事件,则发生在云南香格里拉藏彝大观风景区内。
而“天价蘑菇炖鸡”、“38元大虾”则发生在著名的旅游城市青岛。其中“天价蘑菇炖鸡”发生在崂山风景区附近。
同样,要价15元一碗的米饭则在华山景区出售。“天价豆腐”事件发生在辽宁盘锦的红海滩景区附近。
结果 两起“天价事件”被认定“不违规”
在11起天价事件中,除辽宁“天价豆腐”外,其他10起均已公布了调查或处理结果。
已经公布10起处理结果,8起对经营方进行了罚款或给消费退款。
如哈尔滨的天价鱼,官方通报的处理结果是,针对目前已核实的该饭店存在不以真实名称提供服务、餐饮许可证过期等问题,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如青岛“38元大虾”的处理结果为,青岛市市北区物价局表示,拟对该店作出9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这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于6日下午送达该店。据介绍,青岛市下达了对该店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并对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对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对于扬州天价红烧土鸡、连云港市物价局检查执法分局向“天价”菜单的新世纪大酒店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55000元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有两起事件,最终调查结果被认定为“合理”。
长沙的天价白开水事件曝光后,长沙市发改委办公室徐主任介绍,目前,餐饮业收费已由商家自行定价,商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调节,不需要备案。政府职能部门不作干预,仅作指导。他还表示,如果商家在提供商品和服务前,已经明码标价,并在消费前告知顾客,行为即为合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对于华山的“15元一碗米饭”, 陕西省渭南市文物旅游局官方微博做了说明,称景区餐饮运营成本费用高是导致物价水平整体偏高的主要因素。山上消费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自愿消费的基本准则,不存在消费欺诈和强制消费等违规问题,希望广大游客和网友理解。
细节 至少4起有导游和出租车司机参与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发现,11起事件中,至少有4起事件有导游或出租车司机参与,占近4成。
辽宁盘锦的天价豆腐事件中,青岛网友“四爷天下”称由“当地不认识的小哥带到这饭店,全部由老板推荐菜品”。
发生在青岛崂山景区的“天价蘑菇炖鸡”,则是游客跟随“黑导游”到了一家名为“山海饭庄”的饭店,吃了一顿农家宴。
而近日备受关注的哈尔滨天价鱼,一名哈尔滨匿名导游称,往涉事渔村带人,会有60%左右的提成。不过此说法未得到店家的证实。据媒体报道称,大部分游客得知涉事饭店均是通过当地承接旅行社导游、司机以及出租车和一些黑车司机推荐。
维权 超8成消费者选择网络曝光
对于消费者的维权方式,11起事件中有9起选择网络曝光,如发微博或者发帖子,超总数8成。
如扬州的天价红烧土鸡,当事人吴先生在微博上发布的“天价”菜单,上面有9个菜,累计2012元,三个荤菜均在300元以上,其中一份野菜红烧土鸡更是被标出“天价”688元。当事人还称,买单的时候,饭店伙计递给他的价格表让其咋舌。最后,吴先生一行选择了报警,在警察调解后支付了1000元餐费后离开。
哈尔滨的天价鱼和青岛的天价虾都是通过当事人发微博曝光的。
还有2起是通过媒体曝光的,如天价石斛。据媒体报道,10月9日,彭女士向成都媒体热线投诉称,在看到青岛“38元大虾”的报道后,感觉自己遭遇了“同样”的事情,觉得自己被骗了。后来经过媒体的介入,商家同意改变价格或者全部退款,双方正在进一步商量中。长沙的天价白开水也是通过媒体曝光的。
专家 “商家不要抱着敲一笔是一笔的心理”
法律专家袁旭升在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部门应加大力度监管到位,尤其是热门景点地区。商家也应该以诚信为本,遵守法律法规,不要抱着敲完一笔是一笔的侥幸心理。“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和享受服务时还应该保持理智消费的心态,尤其是出门在外,不要轻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吃前先问清价格,付款后保留小票凭据,遇到类似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权。”
新华社也发表评论称,近两年,随着旅游业消费升级,因价格乱象引发的争议屡屡出现。从“三亚海鲜排档”到“青岛大虾”,地点和饮食品种不同,但本质是监管失灵下宰客经济的乱象。
从多起类似事件看,监管部门的反应和初始态度往往遭到诟病。物价、工商等部门缺乏横向协作,屡屡陷入事前缺乏有效管理,事中不能及时应急,事后难以查缺补漏的尴尬。受此所困,游客往往陷入循环投诉、无人救急的窘境。
新华社评论称,“天价”事件本质是监管失灵下宰客经济的乱象,暴露出的是监管部门“管不了”、“管不好”、“管得慢”的尴尬。可以说,事件闹到如今难以收场的局面,主要源于监管的无心、无力、无能,让诚信和法治——市场经济中最核心的部分遭受重创,而受害最大的是整个旅游业。(记者 李洪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