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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抽检电热毯,不合格率近三成
2016-01-29 17:40:11
 

  新华社杭州1月29日专电(屈凌燕、赵梦迪)记者从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2015年浙江省电热毯产品监督抽查结果发现,不合格率为29.2%。

  此次抽查电热毯产品共24批次,其中浙江省生产企业抽样14批次,市场买样10批次。检测结果表明,不合格7批次,批次不合格率为29.2%。不合格项目集中于标志和说明、结构、电源连接软线和外部导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等指标。

  浙江省质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说,为保证电热毯安全有效地工作,其表面温度不宜超过37℃,表面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之差不宜超过14℃,温度过高可能会引起使用者低温烫伤;发热丝机械强度不低于25000周期,不然发热丝寿命太短;电磁辐射加权结果不超过1,以减少辐射对人体的危害。

  业内人士提醒,在购买电热毯时,不能有只求便宜的思想。消费者在购买电热毯产品时还应认清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标识、制造商、型号等信息,并确认产品铭牌和使用说明书齐全,最好有CQC产品认证标识。使用电热毯前必须认真、清楚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最好睡前先开一小时后关闭。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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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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