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旅游购物供给侧改革不能蒙着来
每当年末总结时,在很多地区的旅游综合收入中最说不清的是旅游购物收入,也就是旅游商品销售额。看似也有数字,但细问下来,却不知游客在哪儿买的,买了什么。更不知游客想买什么?想在哪里买?却在这种说不清的情况下,布置了下一年的工作。
现行的统计部门的旅游购物统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为基础,制定的《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按其中的旅游购物类进行统计。具体是:一、旅游出行工具及燃料购物,其中仅包括为游客购买用于旅游活动的自驾车、摩托车、自驾游用燃料、零配件等提供的零售服务;二、旅游商品购物仅包括为游客购买旅游纪念品、老字号纪念品、免税店商品、旅游用品(不含出行工具、燃料等)、旅游食品等提供的零售服务。这种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虽然从国民经济行业统计角度来讲似乎没有问题,但与游客实际的发生旅游购物却相去甚远。
国际上常见的旅游购物支出的定义是:为旅游做准备或者在旅途中购买商品(不包括服务和餐饮)的花费,其中包括购买衣服、工具、纪念品、珠宝、报刊书籍、音像资料、美容及个人物品、药品等,不包括任何一类游客出于商业的目的而做的购买,即为了转卖而买。
两者相比,前者可称之为小旅游购物,后者则是大旅游购物。但游客在旅游购物中不会受限于旅游购物的统计口径,而是按照自己的喜好在大旅游购物中徜徉。
笔者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地区旅游购物统计的数量与实际旅游购物相差之大,令人震惊。某城市中,两个商城的旅游购物额竟超过该市统计的全部旅游购物收入近一倍。而且,这两个商城所销售的几乎没有旅游纪念品、旅游食品、旅游用品。旅游购物数据的失真极易造成决策的失误。按照现有的旅游购物统计口径,一方面容易造成企业误以为旅游纪念品等是旅游购物的主流;另一方面,容易造成有关部门误以为大力扶持旅游纪念品等的发展,才是发展旅游购物的重点。
在这种旅游购物统计口径下,不仅出现了某西部经济和旅游购物不发达地区的旅游购物额,与某东部经济和旅游购物发达地区的旅游购物额相近的情况,也出现了在同一省份实际旅游购物不发达地区的统计数据,与旅游购物发达地区统计数据相近的情况。
仅仅按照此种口径统计旅游购物,一方面造成了“大锅饭”现象,旅游购物发展好的地区看不出来,不好的地区也掩盖住了。各地都差不多,貌似皆大欢喜,结果导致了好坏、懒勤不分,阻碍了国内旅游商品、旅游购物的发展。另一方面,掩盖了旅游的真实贡献,也掩盖了真实内需的情况和真实消费的情况。
在国家高度重视旅游商品、旅游购物的同时,各地也随之出台各种扶持政策。由于有些地区旅游购物统计与实际旅游购物的偏差,造成扶持方向的偏差,进而形成错误导向,以至于出现了各地越重视旅游购物,游客越到境外狂购的现象。目前的出境游购物,占了出境旅游支出的50%以上,而国外游客在我国境内旅游的购物支出则不足10%。
发展旅游购物就必须打破狭隘的旅游购物、旅游商品的统计方法。一方面要保留现有的统计,保证这部分旅游购物统计的延续性。另一方面要制定真实旅游购物大数据的统计方法。对真实的旅游购物数量、购物游客的结构、所购旅游商品、购物的地点等进行全方位的统计。
只有在具备真实旅游购物大数据的前提下,才能了解真实的旅游购物市场,也才能发挥旅游商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制定精准的扶持政策,推进旅游购物供给侧改革,推动各地区旅游商品、旅游购物的发展,促进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国民经济稳增长、调结构提供持久动力。(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