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1月18日专电(记者俞俭)到2017年,湖北省计划改造包括城镇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120万套左右,其中2016年改造39万套以上,改造农村危房30万户。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城镇棚改力度,改善人居环境。城镇危房改造也纳入棚户区改造政策范围,2017年底前完成城镇D级危楼改造,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将城市规划区内的城中村及城边村纳入改造范围,加快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拆改结合;将分散在棚户区范围内的零星商业用房、旧厂房和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等,一并纳入棚改政策支持范围。
进一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让居民生活更方便。棚改项目要与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热、停车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紧密结合,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对2014年底前开工的棚改安置房等保障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情况进行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