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委日前发布《关于办理降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旅行社自交纳或补足保证金之日起三年未因侵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而受到处罚的,可以享受保证金减半的优惠政策。从今日起到2月19日期间的周一到周三,具有相关资质的旅行社可到北京市政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数据显示,2013年,北京市共有61家旅行社办理了旅欧服务质量保证金减半手续,减半金额为2595万元。2014年的数据在此基础上增加了30家旅行社以及1460万元的减半金额。
北京和平天下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张志利表示,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纳根据旅行社的经营资质不同分为140万元和20万元两种类型。其中,具有经营出入境业务的旅行社需交纳140万元保证金,只经营国内业务的旅行社仅交纳20万元保证金。旅行社下属门店也要交纳35万元保证金。“如果旅行社的保证金减半能够申请成功,旅行社及下属的门店可获得更多流动资金,利于业务拓展。(陈杰 张致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