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1月5日专电(韩杰、胡星)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了解到,为减少机动车对空气质量的影响,1月起,贵州省严禁5类外省机动车转入。
据介绍,这5类车分别为各类营运载客汽车、出租车转非营运客车、营运转非营运客车以及各类营运载货汽车;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挂车、低速车;注册登记满3年的所有载货汽车;注册登记满5年的其他各类车辆;不符合《国家分阶段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规定的机动车辆。
近期,贵州省在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发现外省准入临近报废的营运及营转非下线机动车增加等问题。为杜绝外省老旧车、临近报废营运及营转非机动车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特出台此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