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2日专电(记者任会斌、彭源)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后一个时期内蒙古将采取多项措施化解房地产库存。
受前期房地产开发规模过大、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目前,内蒙古不少城市的房地产库存规模较大。为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今后一个时期内蒙古将加大对棚改户的货币化安置力度。预计2016年,自治区将实施不低于22万户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其中货币化安置比例计划达到50%以上。
同时,内蒙古各地将取消限购等政策,释放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实施好存量商品房转为公租房或回迁房的政策,降低房产交易税费,推动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养老、文化、科教、体育等类型的房地产项目,推动房地产行业转型发展。
此外,自治区有关部门还将研究住房公积金支持农牧民进城购房的政策,探索开展土地、草场、林地承包经营权及宅基地抵押担保,鼓励金融机构向农牧民发放购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