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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者的自我保护刻不容缓
2016-03-15 10:26:00
 

  大量事实表明,我国不少金融投资者在自我保护方面的知识、能力、意识上处于较低的水平,其中,又有金融投资者具有动辄数百万、千万、甚至数亿元投资话语权。毋庸讳言,现实中,存在大量被乱集资、金融诈骗、网上金融欺诈的现象。内因是变化的根据,从失败的金融投资者自身寻找原因,主要包括:初生牛犊不怕虎、无知者无畏、偏听偏信、利令智昏,等等。“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有的人不得面临认赌服输的选择,这些金融投资者的损失令人惋惜,切肤之痛值得人们汲取。

  百家殊业,而皆务于治。当前,多数的金融投资者对投资的“知与行”尚处在知难行易的阶段,多数人很难抓到本质,往往隔山打牛。加之,当今世界经济形势严峻多变,金融投资者要力戒急功近利。同时,人贵有自知之明,有自知之明的金融投资者会脚踏实地,其最主要的特点是不受虚言、不听浮术、不兴伪事。

  只有抓住金融投资的本质,将其融入潜意识之中,变成清晰的目标和内容,才具有投资的最基本的初始条件。能知必能行,目标明确了,投资成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

  换言之,在新环境下从事金融投资,依赖老办法、老观念、老经验是不行的,合格的金融者必须兼顾国内和国际视野,加强对经济发展形势的分析研判;必须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对经济发展情况及存在的优势、劣势心中有数,对投资的客体了如指掌。唯有如此,才能做到应对复杂局面泰然自若、化解风险挑战胜券在握、把控机遇十拿九稳。否则,金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就会变成“客里空”,投资的后果往往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禁微则易,救末者难”、“销祸于未萌,制胜于无形”,金融投资者要深刻理解这些至理名言的深刻含义,并知行合一,当达到一定的境界,才会理解富贵险中求的道理。

  当然,社会需要一个基于法制与诚信的投资环境,但其与金融投资者的自我保护有机结合之后,才会发挥出效能,对此,必须有清晰的认识。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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