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是资本市场上赫赫有名的融资大户,四年四次启动再融资。公司除了频繁从资本市场上融资外,每年还从政府手里拿到不菲的补贴收入。11月2日,公司再次获得2.5亿元的政府补贴。值得关注的是,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业绩净利正好与政府补贴相“吻合”,这意味着剔除这部分补贴收入,公司呈报的业绩单将失去光鲜的“外壳”。
剔除补贴将亏损
三安光电昨日公告称,公司和美国EMCORE Corporation及淮南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淮南市政府给予合资公司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三安光电持股60%)5亿元补贴款购买生产设备,该合资公司已于10月31日收到2.5亿元补贴款。“这部分生产设备补贴款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计入损益。”
近几年来,政府补贴款一直是三安光电维持良好业绩的主要支撑。2010年,公司收到各地政府补贴高达7.5亿元,其中在MOCVD设备采购补贴上,政府大手笔补助5.25亿元,但2010年公司净利润只有4.19亿元。也就是说,去年借助于补贴款的支持,公司才躲过了数亿元的亏损。
今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69亿元,同比增长91.92%;实现净利润5.85亿元,同比增长68.67%。这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5.979亿元,尚不包括“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若剔除这部分补贴收入,公司三季报将出现上千万元的亏损。
四年四提再融资
除了政府大手笔的补贴外,三安光电在2008年借壳上市后,连续三年三次实施了定向增发。今年也例外,三安光电4月13日发布公告,为建设芜湖LED基地二期项目,拟通过公开增发的方式筹集80亿元资金。实际上,公司去年10月才刚刚完成30亿元的再融资,较前一次融资仅隔半年时间。
“证监会为了控制上市公司频繁出手融资,以强制分红的方式提高了融资门槛。而三安光电正是新规发布之后,才连续两年推出高送转方案。”一长期跟踪该公司的私募人士向《大众证券报》表示。
根据证监会2008年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不达标准不能进行再融资。资料显示,1999年至2008年期间,三安光电没有进行过任何分红扩股。直至2009年,公司才推出了10转10的高送转方案;2010年又推出了10转12派2元的高送转方案。
目前三安光电已连续三年完成大规模再融资,那么公司第四次提出的再融资计划是否合宜?资料显示,公司2009年的募投项目刚刚进入爬坡期,2010年的募投项目未实现任何收入。据中报披露,公司当前募集资金余额4160万元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安徽募投项目尚未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