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基层会计人员未及时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大湖股份一孙公司湖南德山酒业有限公司成了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队伍中的漏网之鱼。10月15日,大湖股份公告对此做出更正,同时,公告同时显示,少数股东权益也存在着核算错误。
大湖股份称,公司对部分子公司享有的权益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未能按照其直接享有和间接享有的合计金额计算,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和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核算金额错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对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金额予以会计更正。
而子公司湖南德山酒业营销有限公司应持有湖南德山酒业有限公司(原名“常德德山大曲酒业有限公司”)19%的股权,但基层会计人员未及时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公告称,公司已于10月14日表决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从会计差错的时间来看,主要为2010年度,更正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6.6万元,而长期股权投资则增加约207万元,未分配利润增加约150万元。不过,少数股东的权益也因此减少了约623万元。
整体来看,此次出差错的数额对此前的业绩影响有限,但同日公告的三季报显示,报告期内大湖股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46万元,而前三季度,则实现净利约1717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三季报显示,公司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则高达524万元,而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在所有非经常性损益中占比最大,约为305万元。
此外,在前三季度,大湖股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也为负数,约负3104万元。从合并现金流量表显示明细来看,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收取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约增加5320万元,然而,购买商品等支付的现金也大幅上升,约增加1.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