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回答记者提问新华社发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推行中有什么阻力,企业工会“不敢说”怎么办,工会主席同时又是企业领导怎么办?针对这些问题,在政协工会界别小组讨论会后,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
最大难点
是对制度理解有偏差
记者: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目前遇到最大难点是什么?
张鸣起:现在我们在推行当中遇到的最大难点和问题就是企业的积极性没有起来,造成这样的原因就是对制度理解有偏差。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一个制度,其实是涨工资要协商,降工资也要协商。现在主要是要涨工资,原因是大家普遍反映工资标准低。
记者:怎么看待工资集体协商制?
张鸣起:首先,如果不搞工资协商,你(的工资)老是这么低,劳动者就会离开这儿,素质高一点的找另外一个工资高的地方去了。来的都是低端的,效率也会受影响。另一个方面就是分配公平问题,企业管理者出钱,劳动者出力,共同创造出来的价值,利润应该怎么分配,不能管理者单方面说了算。
协商制度
目标互利双赢
记者:估计很多管理者都有一个看法,认为工会是代表工人维权的,是来叫板的,您怎么看这种心理?
张鸣起:中国工会的原则,实际上其他国家工会也这样,我们(指工会)的工作是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利益,为什么这样呢?因
为职工利益要获得多,那么前提是这个企业必须得有大的发展,你要在这里面分得多,你必须创造,你创造得少,即使你的比例再多,绝对数量也少了。所以我前面就说,协商这一块的目的和目标是双赢,叫互利双赢。
记者: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如果没有工会,工人如果协商的话,就不可能要得很高?
张鸣起:工资协商工作在我国开展的年头并不长。很多程序很多人并不熟悉,开展得较好的浙江、江苏等地比较有经验,他们并不认为,工资协商影响到企业发展。
这个谈判不像我们拍脑袋一说,它一定要参考很多东西,比如上一年企业的情况,这个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还有物价等因素,协商的结果一定是企业可以承受的。协商最大的意义是什么?一是推动工资有序增长,或叫有序调整;第二个最大的就是,让劳动者和企业都有个共同点,以此避免因为工资低劳动者都不干活了。
由专业工作者
解决“软弱”现状
记者:现在有很多人认为工会在工资协商,或劳动纠纷中显得比较软弱,您怎么看?
张鸣起:你说的这种情况,是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碰到的第二个问题,工人代表也包括工会不敢谈,因为同时都在端着老板的饭碗。我们正在加强这方面的培训,也做一些规定来解决这个问题。
记者:如果工会也是领老板的钱,让他代表工人去谈我觉得是很困难的,这个过程中是不是要由不拿企业钱的工会组织来集体发起?
张鸣起:这个只是在特别少的企业当中,我们在社会上招的专业工会工作者,分散到企业当中去,工人认可就选举他来做主席。
记者:他的工资谁发?
张鸣起:他的工资待遇是由地方工会来发,这里又有好几种情况:一是地方工会给他钱,一是企业按照工会组织的位置,把钱一下子转到地方工会去,由地方工会发。还有些用基金形式,由他们去做。工资集体协商是工会做,但这里面一定要有职工选出来的代表,工会主席就是首席代表,这样才能体现职工诉求。
记者:外企也有工会吗?
张鸣起:现在多数有,我们的计划是三年之内,外企都建工会,也都搞工资集体协商。
工会主席
首先要代表工人
记者:现在还有一种现象,工会主席还兼任企业领导,您怎么看他们的身份?
张鸣起:首先,他必须是代表工人,这有严格的规定。有的企业为了节约成本,让企业领导兼任工会主席。(这个工会主席)必须履行好工会主席的职责,如果还要参与工资协商,你就必须是职工的代表。所以工会法和工会章程规定,就是业主近亲属不能当工会主席。
工资协商后
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
记者:工资协商后签订的合同对企业有没有约束力?
张鸣起:(这个)合同是有约束力的,如果具体合同执行不了,法
院会强制执行。工资集体协商我们不是说定了以后就一成不变,如果中间发生了一些不可抗力的,比如说金融危机冲击这个企业没有效益,肯定还要回过头来修改年初定的工资标准。
人少的企业
可以联合建工会
记者:工资协商制度是在全国都推行吗?还是选了几个地方(试行)?
张鸣起:全国,这是法律规定的。记者:企业在三年后全部都有工会吗?
张鸣起:不是全部都有,我们计划推动都来建,因为建工会是企业职工有20人以上提出了这个要求,工会派人指导。工会是自愿的,要有申请。建起来,上一级工会要去指导给予批准。
记者:人数少的企业怎么成立工会?
张鸣起:一般采取的形式是人少的企业,就由几家联合建一个工会。因为我们要求一个基础工会不少于20人,才能产生一个主席。
协商不成
启动三方机制
记者:工资协商不成怎么办?张鸣起:我们有一个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从中央层面到下面都有,县级基本上都有。三方首先是政府一方,企业就是业主,有的地方是工商联,有的地方是企联,三方共同来推动,主要解决劳动关系当中的重大问题。如果协商达不成,三方组织协调,还有争议的话就仲裁。
新闻背景
3月5日,在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完善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昨日称,加快建立工资增长机制,最核心的就是建立集体协商制度。中华全国总工会明确提出:“力争到2012年基本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华西都市报全国两会报道组记者陈诚杨东阮长安胡晓李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