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策与建议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应该维持宏观经济政策基本取向不变,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已经出台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把握好政策实施的重点、力度和节奏。着眼长远,培育自主增长能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努力实现持续稳定增长。
1、“有控有保”保持合理的投资规模
一是各级政府要继续管住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重点用于完成在建项目,严格控制新上项目。二是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投资和贷款,并进一步加大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推动钢铁、水泥等行业兼并重组步伐。三是真正落实保障性住房投资计划,一方面增加住房的有效供给,另一方面“对冲”商品房投资增速回落对投资增速的下拉。四是继续推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提升装备制造业水平,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中的应用。五是加快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启动一批研发、产业化和市场推广重大专项工程,在财税、信贷等方面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六是进一步细化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消除限制民间投资进入的不合理障碍,支持民间投资进入政策鼓励的行业和领域。
2、努力保持消费平稳较快增长
一是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增强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重点在于切实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民增收;落实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优抚对象待遇水平等政策,提高城乡居民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落实在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政策,提高有关人员的收入水平。二是继续完善和实施促进家电、汽车、节能产品等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三是积极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健身、教育培训、老年护理等服务消费,推进家政、社区、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四是加强商贸流通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和“双百”市场工程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调控市场价格水平,努力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3、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一是高度关注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发展态势,研究制定相关应对预案,防范欧洲债务危机蔓延对我国投资者信心、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冲击。二是加强对粮食等食品供求状况和价格运行的监测,做好重要农产品的产运销衔接和储备调节,通过及时动用国家有关储备来保证市场供应,避免由于气候异常等原因引起的部分地区粮食、蔬菜等供应短缺和价格的过大波动,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稳定有关商品价格的预期。三是把握改革的时机和力度,稳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将其影响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四是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已出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加强对经济运行和宏观经济政策的解读,合理引导市场预期,防止房地产市场和股票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五是增强宏观经济政策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在经济高位回调期,要继续严格执行与节能降耗减排及结构调整等有关政策,特别要避免为短期调控目的而放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