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就东航新航合作表态:支持央企引入外资
[ 2008-01-07 09:31 ]

支持央企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企业经营行为按市场化操作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国务院国资委1月4日首次就东方航空(600115)引入新加坡航空公司和淡马锡作为战略投资者一事表明了态度。

两点声明

作为中航集团和东航集团“婆婆”的国资委声明非常简短,只有两句话:“第一,我们支持中央企业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第二,企业经营行为由企业按市场化原则自主操作。”国资委新闻处的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表示,两句话的表态是国资委一贯以来的态度。

对于国资委滴水不漏的声明,各方依然给出了不同的解读。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认为,国资委此次表态有利于中航方面。

该人士称,国资委第一句话表态,并没有特指东航,只是表明了国资委对于央企引进外资的态度。潜台词是国资委之前批准东航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是没有问题的。2007年8月30日,国资委曾就东航引援一事作出过批复,提出“原则同意东航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定向增发H股的方案。”“请公司认真落实国务院批示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东航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定向增发H股成功。”上述批示,也一直被东航作为国资委支持东航战略引援新航的“尚方宝剑”,在路演过程中多次强调。但该人士认为,国资委的声明是指央企,没有特指东航,非常值得注意。

该人士认为第二句话“企业经营行为由企业按市场化原则自主操作”表明,国资委将不会出面干预“东新合作”及东航的股东大会投票,甚至包括股东大会之后的事宜。而日前有外电报道称“中国政府正对东航其他股东施加压力,以批准新航入股东航的交易成功”,也被证明是子虚乌有的。一切将留待1月8日让市场来给出最后的答案。

记者在得悉国资委声明之后数次拨打东航董秘罗祝平的手机,但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有接近东航的人士向记者表示,国资委的声明仍然可以视作是对东航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支持。

新方案之争

在国资委声明之前,中航与东航已就中航有限表态将提出新方案展开了舆论对攻战。

东航H股第一大股东中航有限在最新的声明中称:“仍期待改进东新方案,不接受未经改进的方案;如果1月8日的东航股东会未能通过东新方案,我们将提出新的方案。”

业内人士分析称,此声明是一个明确的拉票信号,给中小股东一个新方案的预期。但也有人士分析认为,中航方面之所以不在股东大会之前抛出这个方案,可能最终方案也未完全敲定,要视股东大会进展情况再适时推出。

针对中航有限要提新方案的声明,东航集团立即予以回应。在发给本报记者的声明中几乎不留一点余地地表示:“东航除‘东新合作’方案外,不会考虑其他任何方案。”

但记者在采访中得知,上述表态引起了很多中小股东的不满,“如果有更好的方案为什么不考虑,东航集团的表态根本没有考虑到中小股东的利益。”

东航集团声明中的表态也使记者想到,在东航北京路演过程中,东航董事长李丰华曾坚定地表示:“即使股东大会方案被否,我们会一直提这个方案,直到方案被通过为止。”(来源:中国证券报 编辑:肖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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