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科普公益组织“科学松鼠会”成立于2008年,到2011年才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松鼠会的负责人认为,与松鼠会相比,许多小型科普组织或学生社团仍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
复旦大学青年组织与公民社会研究中心主任郑长忠博士分析,对社会组织的登记注册适度“松绑”,是一种积极的政策导向,显示出中共对“政党、政府与社会组织间的关系”已有深思熟虑,相关制度的“顶层设计”正日趋成熟。
改革方案中还提及,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群众健身、社会青年服务等公共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施杰说,这客观上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会公共服务的热情,增加社会公共服务的供给。
“单有一个社会组织的名号还远远不够。”郁进认为,“与中小企业的成长很相似,大部分有注册冲动、但无可持续运营实力的社会组织,即使迅速得到了民政部门的准入,依然面临生存难题。”
多位学者指出,改革内容中的另一个亮点是提出了“依法监管”。一方面,“民政部门要依法加强登记审查和监督管理,切实履行责任”,同时还提出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等目标。
王振耀预测,按照目前的政策导向,中国相应的法律法规将呼之欲出,包括税收在内的配套改革或将紧随其后。
“在法律规章基础上,引导和保障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将是中国民政部门今后面临的一大课题。”这位专家说。
专家指出,此番中国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准入没有采取“大开大合”的方式,但可以预料,社会组织在中国的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扩容,公民对社会事务的参与度也将随之增加。(参与采写:王晓洁、姬少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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