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办社会组织的春天快来了!”35岁的职业社工郁进连日来十分关注国务院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方案中有关“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表述,被专家认为是“中国社会领域改革的一大步”。
中共领导人近年来提出“创新社会管理”的新理念。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时隔四个月,相关改革方案提交全国人大,将十八大精神化为可操作的政策措施。
10日在此间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
对基层社工来说,最重要的政策信号是,“成立这些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郁进说:“这将改变以往先找业务挂靠单位,后到民政部门登记的尴尬现象。”
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原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对改革方案的评价是,这标志着中国社会领域改革的大门已经打开。
他说:“在公益等领域向社会放权,政策的方向性很明朗。未来,到民政部门注册的相关社会组织会越来越多。”
社会组织在发达国家被称为非政府组织(NGO),以公益慈善类组织最受关注。不过受限于“登记之苦”,中国的一些“没有挂靠单位”的民办社会组织往往容易“流失”于政府视线和法规框架之外。这些组织本身服务社会的能力和的效率也变得很有限。
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在中国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数量达到45.7万个,其中基金会数量达2510个。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社会组织的数量、质量和发育仍处于相对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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