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古管局举办第三届“民间拍砖会”集智古城维护

2013-06-08 09:25:37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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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五】丽江古城第二届“民间拍砖会”执行情况

2012年6月8日,我们在雪山书院成功举办了“第二届丽江古城‘民间拍砖会’”。“拍砖会”搭建了一个热议古城的开放式交流平台,让古城的管理者与古城居民、经营户、特别是网友实现了零距离交流,为古城的保护管理者提出了有利的对策与建议,真正做到了共同呵护、管理古城的目的。

拍砖会后,我们召开了局党组扩大会议,邀请了部分古城内居民和网友代表参会。会议决定:为了更好地落实网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进古城的和谐发展,由分管领导牵头,具体科室及相关单位督促完成。

下面,我就第二届拍砖会执行情况做一下简要介绍。

第一、关于开通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官方微博和增加监控探头,有效防范古城内盗窃抢劫事件频发区域安全的建议。

丽江古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数字化分公司已于2012年7月27日开通了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官方微博,账号为ljgc_gov@sina.com。官方微博开通后,进一步拉近了古城管理部门和网民之间的距离。

2012年丽江古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移动丽江分公司在丽江古城内实施了古城视频监控项目及网络建设改造工程。工程总投资预算4500万元,此次投资建设完成50个网络高清监控探头后,丽江古城视频监控点将到达141个,可基本覆盖丽江古城重点区域,满足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公安、消防、卫生等各个管理部门的视频管理需求。

第二、关于完善古城指示牌、增加路牌和地图的建议。

2012年2月开始,古城管理局就已经开始实施丽江古城导览系统提升整改工作,设计完成了一套设置合理,指示清晰,符合标准、特色鲜明的导览系统提升改造方案,并已按照方案在古城范围内陆续铺开建设。

目前,已完成了南门街、七一街沿河游路、忠义市场、木府等区域内的标识标牌增补工作,为进一步方便游客游览古城提供了便利。

第三、关于规范审核古城广告牌及广告牌中东巴文使用规范的建议。

根据〈关于在丽江古城实行《云南省风景名胜区准营证》制度的通知〉及《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传统商业文化保护管理专项规划》要求,结合古城实际,凡在丽江大研古城内从事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悬挂招牌,而且要到大研古城管理所进行审批。自2012年5月至今共审批广告招牌180份。

(一)具体要求:

1、凡在古城内从事经营的单位或个人,一个店铺只能悬挂一块招牌;

2、具有个性的特殊招牌广告,采取评审方式给予审批;

3、严禁在古城内设置户外店面招牌;

4、严禁在古城内使用一切形式的户外广告牌,及现代材料招牌。

(二)具体规定

1、招牌必须为实木制作,字样为雕刻;

2、悬挂的招牌必须同时标注有中文、东巴文、英文三种文字(以中文为主)。文字位置:中文居中,东巴文居上,英文居下;

3、招牌照面为黑色、仿古色或木质本身;招牌字体颜色为黑色或金色,根据自行选定的招牌面颜色进行搭配;招牌字体自行选定;

4、悬挂招牌尺寸与店面大小协调,一般1.40mX0.40m。古城内招牌以横向为主,特殊情况,确需悬挂直立招牌的,经我所实地检查后,在不影响古城原有风貌的情况下给予审批。

至于东巴文的使用,由于目前没有统一的东巴文使用标准及规范,所以在审批招牌过程中主要以制作招牌人提供的东巴文图样为准。2012年5月,古城区政协组织东巴学者及专家对古城内使用东巴文字的广告招牌进行了专项调研,对使用东巴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探讨。近期,古城区人民政府责成古城区文广局组织相关人员制定东巴文使用的统一标准和规范,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推进当中。

第四、关于规范沿街商贩的建议。

在大研古城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和单位不准占道经营和流动经营。为此,我们对古城内违章占道经营和流动经营的行为进行治理。对首次违章的进行警告教育和劝导,对劝告不听和屡次违章的进行罚款和没收处理,自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处罚流动经营221起(其中违章拉客99起),处罚违章占道经营148起。

第五、关于加强巡逻、恢复打更的建议。

2012年10月,大研街道已恢复了古城打更巡逻,为了使古城巡逻打更活动能持久的开展下去,大研街道将在今后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加快设施建设上下功夫,努力建成一支素质过硬、熟悉环境、乐于奉献的打更巡逻队伍,持续开展好夜间巡逻和打更工作。

第六、关于整治车辆乱停乱放、酒吧街噪音方面的建议。1、车辆乱停乱放方面

我们采取了部门联动、加强执法、疏堵并举等方式。一方面,联合古城消防大队、古城交警二大队、古城管理所对古城内乱停乱放车辆情况进行了专项治理,通过暂扣驾驶证、现场处罚、张贴《交通违法通知书》、拖走违法车辆等方式进行整治,加大处罚力度,建立健全整治违停治理的长效机制,重点时段安排巡查人员,对古城各个通道进行严查。截止目前,开据了《交通违法通知书》500余份,拖走违停车辆35张。

另一方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并投入使用南门、白龙文化广场等多个停车场,有效疏导并解决了停车问题。同时对古城内9个主要的出入口逐步设立看守亭和闸门(现已建成5个),安排24小时专人值班,除特许车辆外一律不准驶入。

2、酒吧街噪音方面

我们认真研究、加强巡查、秉公执法,并建立酒吧噪音巡查长效机制。首先是深入酒吧街进行拉网式排查,经认真调查研究,决定并执行所有酒吧统一使用背包音箱,禁用调音台和大功率音箱,以及晚11点半前准时关闭所有音乐的规定;然后根据酒吧营业场所大小,核定背包音箱数量,并造册登记,以便巡查人员检查;其次加强巡查,严格执法,全体队员树立主人翁的意识,实行“白加黑”、“5+2”上班制度,以“一听、二看、三测”(听声音、看是否违规使用调音台和音箱、设立4个点进行每晚3次分贝测量)的工作方式,严惩不遵守规定的酒吧。一年来,共处理噪音投诉800余起,行政处罚70余起,暂扣吉他210余把,手鼓400个,调音台70余只,音响设备400余套,通过不断努力,古城噪音污染基本得到控制。

第七、关于加强古城消防管理方面。

一是积极协同古城区消防二中队、大研街道办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发放宣传单,一对一宣讲消防安全知识等方式,认真宣讲《丽江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让消防安全深入每一位进入古城的游客、商户之心。截止目前,发放《丽江古城消防安全公约》9100份,《丽江古城消防安全宣传手册》8800份,宣传漫画10000份;二是认真落实古城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街道办事处、商户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并加强督察落实;三是协同消防部门建立健全完善消防培训及年检制度,对遗产保护区内经营业主、工作人员、施工人员、原住居民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把消防安全检查与准营证年检结合起来进行考核;四是建立完善古城防灾救助体系和火灾处置联动体系,安排专项经费购置灭火设备,组建成立执法局义务消防队。鼓励和引导保护区内经营性场所投保,定期组织火灾综合应急演练,严格落实“7户联防”制度;五是全面排查火灾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十不”、“五必须”、“三分钟消防”制度和“四到户”检查;六是协同大研街道办事处,在古城河道沿线修建了68个蓄水闸。

第八、关于整治拉客等四黑行为方面。

联合市旅游局、大研古城管理所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并建立长效机制。五一、十一等黄金周前夕开展一次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在每天的巡查当中做到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决不姑息。截止目前,与古管所等部门一同共处理拉客等四黑行为100余例。

第九、关于加强景区购物投诉管理,建立投诉处理长效机制方面。

联合派出所、旅游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等行业管理部门,在认真接访处理投诉的同时,抓准源头,对症下药,并建立了投诉处理长效机制。一是认真接待(听)、处理好投诉,让游客满意。建立以“游客为本”的理念,按照“认真倾听、表达诚(歉)意、真诚沟通、调查了解、提出方案、跟踪服务”六个步骤处理好每一例旅游投诉,最大限度维护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2000余人次,群众来电1500余起,处理投诉2900余起,答复来信200余件;二是建档立案,管理好购物等旅游投诉。由专人负责记录投诉处理的全部过程,将投诉事件整理成报告并存档,同时对投诉进行统计,分析投诉的原因,总结投诉解决的方法,特别对典型问题产生的原因和相应的解决措施进行分析,不断改进工作水平;三是联合工商、质监、旅游等行业监管部门,经常性开展产品质量检查监督工作,从源头抓好产品质量关,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降低投诉。处理了一批如“寸氏银店”之类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不法商户。

第十、关于抵触客栈商会代征丽江古城维护费,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古维费征收方式的建议。

1、从2012年起,古城管理局委托丽江古城客栈商会和大研街道办事处共同代收古城客栈的丽江古城维护费,一方面具有政策依据(《丽江市丽江古城维护费征收办法》第九条规定);另一方面也是古管局对过去一直使用的单一依靠行政手段征稽查验古城维护费变为依靠行政手段和行业自律相结合,共同做好古城客栈古城维护费征稽查验的一种探索,将继续坚持。

2、对丽江古城客栈商会在代执收古城客栈古城维护费的过程中,实行的按客栈房间数和床位数发放古城维护费票据,并按发放的票据数量收取一定的押金的做法必须坚持,以确保票款的安全。

3、当然,丽江古城客栈商会应按商会有关章程,本着自愿的原则,开展会员入会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收取会费,同时定期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对丽江古城客栈商会成立及工作开展情况,相关部门也将互通信息,同时将加强对丽江古城客栈商会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管。

4、古城居民及其他经营户在申办《风景名胜区丽江古城准营证》时,由古城客栈商会出具的是否代征丽江古城维护费的证明,从2012年10月1日起,已改由丽江古城维护费征稽支队出具。

5、根据省政府批准的《丽江市丽江古城维护费征收办法》,丽江古城内各客栈必须履行代征古城维护费的义务。古城客栈商会和大研街道办事处在代执收古城客栈的丽江古城维护费过程中,从今年初开始,只允许在古城客栈商会领取丽江古城维护费票据,改为既可以在古城客栈商会领取票据,也可在大研街道办事处领取票据,但无论在何处领取票据,都统一实行押金管理。具体要求是: 10个以上床位的客栈,首次领取100张古城维护费票据时,交8000元押金;10个及以下床位的客栈,首次领取50张古城维护费票据时,交4000元押金。

6、由丽江古城维护费征稽支队向市财政主管部门和指定银行申请一个交存古城维护费票据押金的临时账户,统一将收取的丽江古城维护费票据押金交存在指定银行的专用账户,以确保代征古城维护费的古城客栈所交票据押金的安全。

7、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行动二大队和古城区公安分局古城派出所强化对古城客栈入住人员信息录入及上传工作的检查,并及时与丽江古城维护费征稽支队沟通联系,以确保丽江古城维护费的应收尽收。

8、建议市、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古城及周边拉客、喊客等影响古城旅游形象行为的整治力度,以确保丽江古城及全市旅游的良性发展。

十一、关于尝试古城房租户委托房产经营分公司进行公开竞租的建议。

1、丽江古城直管公房铺面竞租工作于2010年初开始至2012年底结束,是对租赁期届满的直管公房铺面进行对外公开竞租,整个竞租过程均由纪检监督部门及公证处全程监督与公证,目的旨在为使直管公房出租行为走向市场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古城房租户委托房产经营分公司进行公开竞租,其涉及到古城内人民群众的私有资产等较为敏感的问题。

2、根据2013年丽江市人民政府《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工作调研会议纪要》(第22期)会议内容,要求通过公房问题的处理促进土著居民数量增加。已出租的公房,租期届满一律收回,禁止再出租或变相出租公房。收回的公房一律租借给纳西家庭居住。

十二、关于引导承租人开发和经营以民俗文化为载体的旅游产品,进一步弘扬丽江传统民族文化的建议。

丽江古城内商业用房的营业性质均以《丽江古城商业规划》有关规定或根据丽江古城保护管理相关规划为准,并由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综合管理科按规定核发《准营证》。

2013年工作计划

2013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对做好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不断提升古城的保护管理水平,推动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和谐发展,为全人类遗产保护管理作出典范。我们将:

(一)着力抓好市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在深刻领会、武装头脑、全面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指导实践上下功夫,在真抓实干、推动工作上下功夫,确保市委三届三次全会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用市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推动全年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着力打造幸福人居旅游环境。继续加强古城缓冲区改造,合理设置游览路线,科学规划商业布局。一是继续实施好狮子山环境整治项目、丽江古城周边环境整治安置项目、2012年10KV及以下配网改造等在建和余下项目;二是计划投资4000万元实施东郊环境整治工程(原武警一中队)拆除不协调建筑项目;三是结合古城东北片区的环境整治,实时恢复文庙、武庙、财神庙和基督教堂,形成清代文化游览园区。四是进一步实施好玉龙雪山景区护林防火及白沙束河片区抗旱应急工程建设项目。

(三)着力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将定期不定期地与国内、国际专家或者遗产地进行交流,把国内外最新的遗产保护管理成果及时、充分地吸纳到丽江古城的保护管理工作中来。

(四)着力强化保护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以建立健全古城维护费依法征收和应收尽收长效机制为目标,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探索完善征管,狠抓整治落实,打好全面改善古城维护费征收环境攻坚战,力求实现征收环境大改观、征收手段有创新、征收管理上水平、征收机制保长效。一是继续加强银政合作、银企合作,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国内外民间组织、基金会的支持,积极争取各种资金来促进古城保护管理工作;二是做好每年两次的古维票据票号抽奖工作来吸引游客、关注古城等办法来为古城的保护管理筹集更多的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保障能力。

编辑: 宁波 标签: 民间拍砖会 商业发展 民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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