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地区漂亮的农牧民安居房。(林芝地委宣传部提供)
记者:没有农牧民群众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请卓嘎专员介绍一下林芝地区以农牧民安居工程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卓嘎:2006年,区党委决定实施以农牧民安居工程为突破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计划用5年时间使全区80%住房条件较差的农牧民住上安全适用新房。5年来,林芝地委、行署认真贯彻落实这一惠民政策,全民动员、全面实施,使林芝农牧区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采取“六个突出”,实现了“六个确保”。
一是突出科学规划,确保安居工程建设规范合理。按照“改造一处就成为一道风景,建设一片就成为一个亮点”的原则,把安居工程建设与当地民风民俗、居住习惯,以及民族特色、地域特色、保护环境资源、旅游开发等相结合,实现了安居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安居与乐业相结合;
二是突出资金整合,确保安居工程建设顺利推进。采取政府帮一点、援藏投一点、银行贷一点、群众筹一点的办法,整合各方资金,保证安居工程顺利实施。根据自治区补贴标准和自身财力,给予每户1——2.5万元不等的财政补贴,五年来,各级财政累计投入4.34亿元,援藏资金投入0.33亿元,发放专项贷款1.72亿元,农牧民自筹及投工投劳折合20多亿元;
三是突出统筹兼顾,确保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加快实施水、电、路、讯、气、广播电视、邮政和优美环境“八到农家”工程,实现了配套设施与安居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建设,彻底改变了过去农牧民“木板盖顶、土坯筑墙、人畜混居”的状况,农牧区面貌焕然一新;
四是突出群众意愿,确保农牧民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做到了“引导不主导、帮助不代替、支持不包干”,不搞一刀切,能大则大、能小则小,干什么、怎么干,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五是突出首要任务,确保农牧民收入持续增加。坚持把增加农牧民收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多栽摇钱树、广开致富路。5年来发放涉农贷款10.75亿元,落实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3.86亿元,落实粮食直补、农机补贴、农村沼气等各类补贴1.44亿元。建立了一批农业产业化基地,提高了农业经营效益;
六是突出观念更新,确保农牧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随着农牧民安居工程的实施,农牧民群众对科技、文化、卫生的认识发生了深刻变化,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理念深入百姓心中,崇尚文明、崇尚现代的生活意识明显增强,改变了陈规陋习和不良生活习惯,树立了健康文明向上的新追求。目前全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410元,仍位居全区第一。同时还涌现出4个国家级文明村镇、10个自治区级文明村镇和110个自治区优秀文明户。
五年来,林芝地委行署共向新农村建设投入资金25亿多元,完成安居工程24628户,受益人口12.37万人,95%以上的农牧民住进了安全适用新房。如今在林芝的广大农牧区,村容整洁、设施齐全、乡风文明、生活富裕,百姓思稳定、求发展,向往新生活的愿望强烈。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考察林芝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后,给出了“四高一好”、“三个一样”的评价,即各级重视程度高、群众参与积极性高、规划建设质量高、管理水平高;安居与乐业结合好,城郊和农村一样、主干道、大路边和大山沟里一样,贫困户和富裕户一样。可以说林芝地区以安居工程为突破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经走在了全区前列,林芝地区已经成为西藏对外的的形象窗口。但新农村建设后续工作,特别是配套工程仍在全面实施过程中,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按照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居工程建设的部署要求,实施好水、电、路、讯、气、广播电视、邮政和优美环境“八到农家”工程,推动农牧区面貌实现更大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