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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印发文件部署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
2011-01-17 10:49:39      来源:民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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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习内容

(一)切实抓好基础性学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研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着作。

(二)着力开展应用性学习。着眼做好本职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适应履行职责的需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学习与岗位职责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广泛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知识,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努力成为本领域本行业的行家里手。

(三)努力拓展前瞻性学习。积极学习反映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市场经济、国际关系、社会管理、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围绕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带有全局性、体制性、战略性的问题进行深入学习思考,不断拓展视野,把握当今世界发展趋势,把握改革发展方向,切实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

(四)积极向实践和群众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既要向书本学习,又要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坚持“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不断学习总结和借鉴运用基层和人民群众以及其他部门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善于运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要动员和组织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际工作中,把参与应对危机、宏观调控等重大任务的实践,作为深化学习、加深认识的重要途径,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的最生动最直接的教材。采取到基层挂职、到贫困地区锻炼等方式,帮助党员干部特别是青年了解国情,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提高思想觉悟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广泛阅读历史文化经典。有重点地组织党员干部阅读中外历史文化经典,阅读反映伟大领袖丰功伟绩的传记,阅读党史读物及党建知识,阅读有关励志书籍和箴言,提高思想修养,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带头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四、学习形式

(一)坚持固有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手段。坚持运用在以往学习中已经形成的有效学习制度、载体和方式方法,如专题学习研讨、集中脱产培训、形势任务教育、主题报告会、领导荐书寄语等。积极协助党组中心组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规范学习管理、提高学习效果,紧密联系部直属机关和民政工作实际,围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学习讨论。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互动,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激发党员的学习热情,满足党员的学习需求,全面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还要通过团队学习、“三会一课”等,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团结协作能力,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二)积极探索完善新方法新手段。结合实际加强和改进专题讲座、党课教育、集中培训等学习教育方式,在进一步增强吸引力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丰富和完善学习讲坛、读书交流、知识竞赛、参观考察和推荐书目等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学习手段。结合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重大活动开展和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契机,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坚持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深入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实践中,加强调查研究,切实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和撰写调研报告的具体规定。通过主题联学、专题电视片等形式,扩大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覆盖面和参与度。切实做好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自主选学。(三)切实加强学习阵地建设。切实运用好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部培训机构进行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学习主阵地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部图书馆和阅览室的作用。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网络建设,充分运用“中央国家机关理论武装在线”、“宣讲家”等理论教育网站,进一步健全完善部直属机关党委网站特别是“理论武装”板块等网络学习教育平台建设,推进网上学习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信息化水平。

五、制度保障

(一)进一步落实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相关制度。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和工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的意见》。进一步完善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中心组学习时间,保证集体学习每个季度不少于一次,提高学习质量。

(二)健全和落实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制度。围绕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组部和工委关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要求,加强日常学习、脱产学习、短期集中培训,科学安排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晋职培训、理论培训等。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每年不少于中央规定的学时。要认真研究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培养规律,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探索建立学习情况考核评价机制。要把述学评学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班子建设目标管理体系,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引导广大干部把兴趣、心思、精力放在学习上,放在干事创业上,真正做到学习和运用有机结合。

(四)大力推动学习成果转化。进一步畅通和拓宽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成果的转化运用渠道,通过集体交流、媒体宣传、简报反映等多种形式,促进学习教育成果更充分、更及时地运用于工作决策中。

六、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本领、做好领导工作的根本途径,作不断学习、善于学习的表率,自觉担当领学之责,先学一步,学深一些。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学习,积极创造条件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供必要支持,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

(二)精心组织,切实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落到实处。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思想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目标、要求,科学安排学习时间和活动。切实把学习落到实处。要积极配合直属机关党委,为本单位学习搞好服务,保证学习效果。

(三)加强交流,不断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向深入。直属机关党委将采取学习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方式,对各单位学习情况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解和督促检查。在直属机关党委网站和《党委简报》开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专刊专栏,及时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成功做法。适时召开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阶段经验总结交流会,认真总结学习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切实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向深入。

来源:民政部网站  编辑:段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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