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多部门联合调查汽车消费情况
近半消费者汽车维修保养受过气
新疆汽车消费环境状况如何?3月13日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汽车消费与责任座谈会”给出了答案。
“近半消费者在汽车维修、保养方面受过憋屈;汽车消费中还有轻合同、车贷繁琐、销售满意率不高等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协副秘书长闫保平介绍说。
闫保平所说的数据来源于一份“汽车消费调查”,这份报告由多个部门联合,用1个月时间在乌市、昌吉、伊犁等五地进行调查而得出。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有46.5%和44%的消费者分别在汽车维修和保养方面受过憋屈,多数受调查消费者认为,有大多数厂(店)在明示收费项目、价格与标准方面混乱、模糊、形同虚设。
在购车时,有34.2%的消费者仔细阅读了合同条款,而大部分消费者从不关心合同内容,甚至有7%的消费者认为签与不签没什么意义。新疆消费维权律师团副主任李新认为,消费者轻视合同造成了维权难题。
据了解,汽车销售公司、汽车4S店出具的购车合同通常都是提前拟订好的,这些合同中“隐藏”着诸如“接到买方交货通知3日内提货”、“对易损件不承担质量担保责任”、“最终解释权归厂家”等“霸王条款”。
记者了解到,为约束“霸王条款”合同,自治区工商局已出台规定,要求地方性格式合同条款必须到工商部门备案,未备案将被处罚。
在车贷和车险方面,消费者满意率不高,平均只达到30%,约一半的消费者认为理赔程序繁琐、效率不高。
由于对汽车销售服务不满意,有27%的消费者在购买汽车和接车时,还与店家发生过消费纠纷。
另据新疆消费维权律师团调查,在汽车消费维权中,鉴定难是最大瓶颈。
虽然新疆有自治区与汽车产品申述管理中心及自治区交通厅设立的汽车产品检验站,但限于技术能力和设备要求,很多项目都难以鉴定,导致很多汽车产品质量问题不得不返回厂家鉴定。
“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状,让消费者无法认可检测数据或鉴定结论。”李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