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起至年底,乌鲁木齐交警部门将严查违法占道停车,一旦发现影响交通将立即拖移。
4月12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区各道路上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屡禁不止,对车辆通行造成影响,为此,交警部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车辆乱停乱放展开集中整治,对反复出现违停车辆的路段加大巡逻力度,实施全天候、不间断的巡逻,加大处罚力度,对发现的违法停车行为严查、严纠,影响到通行的一律拖移。
据了解,交警部门将采用三种方式治理违法占道停车,司机在车上的,使用喊话器敦促其离开;人不在车上,车辆已对交通造成影响的,采取DV抓拍,以录入违法信息系统的方式进行处罚;对停在公交车站等重点位置或造成了交通堵塞等情况的车辆将予以拖移。
该负责人说,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违法停车将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除此之外违法司机还将自行承担200元拖车费。
目前,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在中心城区已安装183块禁止停车标志标牌,天山区内的红旗路、光明路、东风路等18个路段标志设置到位,沙依巴克区在友好路等33个路段安装禁停标志,高新区(新市区)在贵州路等28个路段设置禁停标志,水磨沟区在西虹路、新兴街等12个路段设置禁停标志。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编辑:孙迟(记者 饶俊华 通讯员 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