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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曝从业环境堪忧 接团不带游客购物将倒贴费用

2012-08-07 09:15:33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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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职业”期盼法定待遇

“外表阳光、内心彷徨!”

王林在长沙从事导游工作已有3年的时间,说起对导游这份职业的感受,他用了以上八个字表述。

王林告诉记者,目前导游分为旅行社专职导游和兼职导游,旅行社专职导游大部分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并有基本工资;兼职导游(也称社会导游)则挂靠在不同的导游服务公司(中心)。

“无基本工资、无三险福利、无最低保障,导游还要另交管理费、社保费、入会费等零零散散的费用。”在王林看来,兼职导游就属于“三无”类型的弱势群体。

“兼职导游的服务旅行社是不支付报酬,导游的收入来源于景点门票打折、购物店或自费景点的回扣。”王林说,付出劳动拿报酬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外界总认为兼职导游拿商家的“广告宣传费”是“灰色”收入。

“我们付出了劳动,为什么钱到我们手上就变‘黑’了呢?”王林认为,由于许多游客对导游行业不是很了解,认为已缴纳了团费,导游就应该免费服务,最终导致纠纷产生。

“虽然劳动了就应该有所得,但每次拿到购物回扣都有‘作贼’的感觉。”王林说,《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明确禁止导游收取消费回扣,因此从法律上讲兼职导游不仅没有稳定的收入,也没有了合法的收入。

“依靠不合法收入维持生存无疑会使导游职业的社会吸引力大大降低。”王林向记者透露,他的导游朋友圈中,一般是干上3年就会转行,能干上5年的算少数,很多导游基本上是挂在旅行社实际上在从事其他职业。

张家界一位旅游界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该市导游从业人员生存状态堪忧。据他估算,作为旅游大市的张家界导游,年收入过10万元的估计不到总导游人数的20%,至少有50%的导游在生存问题上挣扎。

但旅游业的发展并没有停止脚步。据记者了解,去年,我国国内旅游达26.4亿人次,出境旅游7025万人次,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入境旅游接待国和亚洲最大的出境旅游客源国,并已形成世界上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根据中国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到2015年,中国旅游业总收入将达到2.5万亿元,国内旅游人数达到33亿人次。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比重提高到4.5%,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2%,旅游消费相当于居民消费总量的10%。

“我国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和导游队伍建设很不匹配。”王林认为,按照我国旅游业发展的趋势,应该培养大量的专职导游,这样才能适应旅游业发展的需要,但实际上,我国导游市场主力军还是“游兵散勇”式的兼职导游。

据媒体披露,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开始进行导游管理体制改革后,越来越多的导游脱离旅行社成为社会导游、签约导游或挂靠导游。截至目前,全国考取导游资格证的人数近80万。其中持证(IC卡)导游为60多万,分别隶属于不同的旅行社或挂靠在不同的导游服务公司(中心)。由导游服务公司管理的兼职导游约占70%。

“兼职导游就像打零工一样,只是把导游当成旅游旺季时赚钱的一个途径,并没有把导游真正当成自己的职业。”王林坦言,这样的队伍良莠不齐,与我国旅游业的迅猛发展不匹配。

同样的生存状态堪忧局面也困扰着专职导游,他们大部分也需要像兼职导游那样,靠“外快”生存。

“有的旅行社虽然和专职导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有些是应付旅游局的检查,实际上是没有工资的。就算有工资,也远远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王林对记者说。

那么,如何才能保障导游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法定的待遇?袁正新建议,从完善法规入手。

“目前我国适合于导游员管理的法规只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但这部法规中并没有规定导游员的工资标准。”袁正新认为,出台统一的导游工资标准,切实保障导游员的权益,这样才能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旅游服务行业。(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导游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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