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6.26日)从天津机场获悉,7月1日,《天津市民用机场净空及安全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这个规定主要围绕民用机场净空及安全保护进行规范,内容涵盖净空保护区管理、建设项目规划、飞行障碍灯设置、噪声管理、电磁环境保护以及应急救援等等。
《规定》内容宏观至机场周边建设规划,微观到鸟兽进入飞行区内的驱离与捕杀,共计29条。明确净空保护区域的范围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与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共同划定;电磁环境保护区域由天津市无线电管理部门会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天津市规划部门共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工程高度限制标准及其他与航空安全相关的具体控制要求,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会同天津市规划部门落实;净空保护区域外高度超过150米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应当征求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的意见。此外,还针对升放孔明灯、燃放烟花、放飞信鸽等净空区域内禁止从事的活动,明确予以限制和规定,以确保民用航空飞行安全。
近年来,随着天津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及滨海新区进一步开发开放,到天津投资、观光的客流不断加大,机场在带动经济快速发展、营造良好投资发展环境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第二航站楼和第二跑道的建设,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业务规模和场区规模不断扩大,机场周边航空安全环境的建设和保护越来越重要。
为此自2007年开始,天津市政府就组织民航管理部门、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等各单位开展了地方立法的调研和准备工作。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天津市民用机场净空及安全管理规定》于今年5月16日经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
《天津市民用机场净空及安全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在有效提高机场安全服务质量、促进航空事业和临空经济发展、助力区域经济腾飞等诸多方面,将产生积极意义和深远影响。
实习编辑:段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