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要求继续发挥珠江三角洲地区特别是经济特区的“试验田”和示范区作用,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深化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民主法制,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率先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科学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经济特区作为先行发展地区,最早遇到发展难题,也必须先行破题。从这个意义上说,特区必须再出发。
特区仍然被赋予了“先行先试”的改革权,深圳有四个方面“先行先试”的权力、珠海有在横琴新区与港澳合作方面“先行先试”的权力,厦门、汕头、海南也各有“先行先试”领域。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改革将触及更多的利益矛盾,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和承担更大的风险,在中国新一轮的发展进程中,特区、新区、试验区,必须承担综合功能发展、体制机制创新、人文精神塑造等重大使命。
深圳市委书记王荣在深圳市五次党代会工作报告中提出,深圳必须重新焕发特区“拓荒牛”那种激情和胆魄,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迎难而上,克难而进,勇立潮头,再创新业,“以‘杀出一条血路’的勇气,在新的起点上‘走出一条新路’”。
2009年5月,深圳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准,在方案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居于各项改革首位,这在上海浦东、天津滨海等7个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绝无仅有。
人们看到,作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深圳,2009年以来,向改革的“深水区”挺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连出重拳:坪山新区、光明新区的运作探索“一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基层管理体制创新;在省级以下政府中,率先启动大部门制改革,深圳的政府部门从46个削减为31个。2010年伊始,公务员分类改革全面展开,聘任制试点进一步扩大,348名新进公务员从此没有了铁饭碗。正在筹办的南方科技大学,被确定为法定机构改革试点,探索真正的“教授治校”。今年6月对市审计局局长等8个正局级领导职位实行公开推荐选拔,第一次采取大规模干部自荐方式产生正局级领导职位的提名对象,第一次采取全委会差额票决方式直接产生拟任人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