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次踩点过程中,被告人邹春发现被害人小易(12岁)时而有人陪同,时而独自步行去上学,确定将其作为绑架对象。
邹春又发现学校周围仅路口有一个监控探头,无法监控到学校路面。
骗小学生帮忙 趁机绑架
2009年10月20日中午1时许,邹春驾车来到南山外国语学校门口的文华路上等待,他看到小易独自走过来后,喊住小易,称自己的车子坏了,让小易帮忙去车子里面按一个开关,小易毫无防备,进入车内后排,邹春随即上车,将车门反锁,将小易绑架。
邹春将小易带到宝安区大庙新区5巷22号某房后用手机给小易拍照并录音,以便让小易的家人确信被害人在其手中。
之后,因小易在房内呼 救,邹春掐住小易脖子,致小易窒息死亡,其后,邹春将其抛尸茅洲河内。
10月23日起,邹春多次与小易的父亲易先生通话,要求给付50万美元赎人。
赎金被他人半路劫走
2009年11月7日,邹春在电话中要求易先生10日前往广西北海交付赎金。11月8日,邹春驾车赶往北海,并于当晚住在老家雷州。同日,易先生的同事李晓菲(因诈骗罪被判14年徒刑)冒充绑匪发信息给易先生,骗取了50万美元赎金。邹春得知此事后继续要求小易的家人支付20万美元赎人。当年11月12日7时,邹春落网。11月27日,装有小易尸体的箱子在茅洲河下游被人发现。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