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年山西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新定为16%,增长上线为28%,下线为4%,适用于山西境内所有城镇企业在岗职工的工资分配。
山西新近发布的有关通知规定,2011年山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围绕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安排工资增长;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一般的企业,可按下线安排工资增长。
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照工资指导线范围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的,可低于工资指导线下线(含零增长或负增长)确定工资水平,但要依法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协商确定,且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据介绍,企业制定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来源:新华网(记者 刘翔霄)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