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北京)普通职工中有34.9%的人要租房和还房贷,这笔支出每月平均达到873元,占平均年总收入的近40%。这是北京市社科院昨天发布的“2010年—2011年北京社会发展蓝皮书”披露的数字。该蓝皮书分析了北京市职工工资收入状况,并详细研究了现阶段北京同世界城市之间的数字差距。
收入
七成普通职工年薪低于3万
蓝皮书中收录了北京市有关机构对16区县、17行业职工工资收入状况抽样调查报告。调查以职工税后到手收入计算其工资水平,不含个税及社保等。
调查表明,2009年全市普通职工人均年工资收入2.68万元,合月均2233元;全市普通职工家庭人均年收入2.20万元,合人均月收入1833元。接近70%的普通职工年工资收入低于3万元,不足1.2万元/年的职工约为2.8%,超4万元的仅14.2%。
在不同行业中,金融保险业职工工资最高;工业、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是低收入职工集中的行业。在调查重点关注人群中,安保人员收入最低。
数据显示,全市中层管理人员人均年工资收入3.89万元(含月度税后工资、奖金、补助及过节费,不含单位代缴的各种保险及税费),是全市普通职工年收入的1.45倍。其中租赁和商业服务,科研、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等行业的中层管理人员收入名列前茅,达4.51万元至4.19万元。
对比市统计局2009年初公布的数据,北京城镇职工2008年年工资水平为4.47万元,明显高于本次的调查结果。对此,蓝皮书解释,这主要是因调查对象、工资定义差异造成的。市统计局调查对象含中高层管理人员群体,且工资内容包含工资收入、奖金、加班费及单位代缴的各类社保与个税等;本次调查是职工收入中可以直接支配的部分。
支出
职工家庭年支出超收入一半
对本市普通职工而言,家庭平均年收入约为5.71万元,平均年支出约3.14万元,约占年收入的55%。
蓝皮书特别指出,有租房、还房贷支出的职工占普通职工总数的34.9%。他们每月平均租房、还房贷支出873元,占到平均年总收入的近40%,压力相当大。
调查统计,低收入家庭的年度支出比例较高,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家庭支出占收入的65%以上,高于平均水平约10个百分点,且这类中低收入家庭用在基本生活类的支出以及基本家庭生活开销的比例,均高于总体平均水平,因此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家庭生活压力相对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