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部署整治租房乱象,强调租房收入应纳税。然而,人民网记者调查发现,租房纳税规定几成虚设,99%的房东不会主动申报缴税,如果承租人索要租房发票,只能自己为这部分税费“埋单”。租房纳税的监管,也几乎是个空白。
租房索发票 房东涨租金
走在北京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租房的小广告,北京市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北京住房租金自2009年3月到2013年9月,已经连续55个月上涨。
房东租房常见,但租房开具发票,却困难重重。北京工作的王林就遇到类似的事情。王林以2500元在魏公村小区租了个单间,但当他向房东索要发票的时候,房东坦白地告诉他,“出租了10多年房,从来就没给过发票上过税。”
难道出租房屋不应该缴税吗?房东最后表示,如果实在要发票,“那只能涨房租。” 这就意味着,一年3万的房租,王林还要多出1500元的税费。
其实早在200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有规定“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然而,现实的情况是,“房租从不纳税,或将税费转嫁到租客身上。”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明确规定,本市实行房屋出租登记制度,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第十四条明文规定,出租人出租房屋的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此外,《营业税暂行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都有涉及房屋租赁的规定。据统计,个人出租房屋一共需要缴纳8种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人民网记者采访的多家房产中介公司均表示,出租房屋不交税,早就是惯例。“除非是单位能报销,或者取公积金需要发票,”某中介工作人员称,缴纳的税费,在卖方占主导地位的租房市场,都是由承租者承担。大多数个人租房,都不能报销,所以承租者和房东都为了省钱、省麻烦,都心照不宣地不提房发房票了。
在海淀区魏公村,记者随机走访了几家中介机构。一家名为北京悦己家园的房产中介称,在他们公司租房,不能开发票。除非租客自己掏钱付税钱,中介公司可以帮忙去开票,不过要收7%的税点。链家地产韦伯豪店的中介顾问表示,“现在房子这么火爆,如果要发票的话,房东就要加价。”
北京市12366缴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告诉人民网记者,目前北京对房屋出租统一征收5%的综合税率,意味着每月2000的房租,需要缴100元的税。“该税费主要靠个人申报,原则上由房东承担”。对于房东如果不纳税该怎么办的问题,工作人员坦言,“税务部门也无法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