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凸显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实现社会转型的决心。来自中央高层的肯定,将为中国现有的数十万个和将要出现的更多社会组织提振信心。
公报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在这样一个改革蓝图中明确提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是一个新提法。”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说,“这预示了中国改革在社会转型方面的重大突破”。
“有的地方政府在试图化解矛盾的时候甚至会显得无力。”上海大学社会学院教授顾骏说,“这个时候要重视社会力量的补充作用。”
顾骏强调,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不同,“管理的主体就是政府,而治理是所有利益相关方,包括政府、社会组织、普通公众,一起来商量解决问题”。他认为,在处理好与市场关系的同时,政府也应当处理好与社会力量的关系,“要承认社会组织的存在和作用。”
在今年3月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中国政府提出了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使部分社会组织放开登记从地方实践变成了中央政策。据民政部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已经超过50万个。同时,多个地方政府还以购买服务、搭建孵化基地等方式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支持。
很多社会组织积极关注中国社会矛盾最为集中和尖锐的医疗、环保、外来工权益等领域,他们不再被地方政府视为“搅局者”,而与政府产生了越来越多的良性互动。
如在华东沿海省份山东和西部内陆的甘肃,都出现了针对医患关系的“医患维权协会”“患者维权协会”,以提供咨询、引导合法维权、第三方调解等途径解决医疗纠纷,其作用也得到了所在地方政府的肯定。甘肃省卫生部门甚至基于维权协会带来的社会影响,要求医疗机构也设置相应的“患者维权站”。
而在优势力社工机构执行总监张良广看来,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释放的信号表明,社会组织的角色将超越单纯的社会服务提供者,而向社会治理的参与者进化。
今年1月,优势力机构承接广州市政府购买服务,进驻了外来人口超过30万、本地人口只有7万的“巨型工业镇”狮岭,已专门面向外来工群体提供了超过3万人次的专业社工服务,得到了当地居民和工人,以及政府、企业、学校等的认可。
“类似的乡镇密布中国东南沿海,外来人口和本地人口倒挂,公共福利差距很大,近年来也爆发过多次群体性冲突。”张良广说,“我们希望参与地区的共同治理,与政府形成合力,更加有效、便利地缓解社会矛盾。”
张良广认为,三中全会公报对社会组织而言是巨大的激励,但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组织要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
而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处在蓬勃增长之中,但要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中国社会力量的活力仍需进一步激发。
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指出,活力不足仍是中国社会领域的最突出问题之一,具体表现在社会主体数量不足、质量不高、能力不足;社会组织资源不足;社会组织规范不足;公众参与机制匮乏。
金锦萍说:“要推进政府主导的非营利组织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尤其是强调社区类社会组织的发展。”
她还提出,中国应尽快完成《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的修改,并适时启动社会组织领域基本法的立法。
而顾骏强调,政府应当完善相应的财税制度,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减负”。
“中国当前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张良广对记者说,“希望社会组织在这个过程中能够不辱使命”。
实习编辑 艾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