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传国绘(人民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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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被称为“最严”的湖南“限宴令”——湖南省纪委9月17日印发的《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将正式实施。该规定首次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极具操作性。
严在哪里?
婚丧宴请严控规模,其他宴席只能请亲戚
这次印发的规定,从宴请种类及规模、礼金收送、车队用车数量及报告流程等诸多方面,对党政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作了具体要求。这一规定的施行,意味着此前湖南省《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湘纪发〔2005〕12号,以下称12号文件)将同时废止。
规定提出,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下同)以外人员参加。
对于操办婚丧之事的流程,规定同样做出了约束。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葬礼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
对于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及贵重礼品,一律收缴。
湖南省纪委调研法规室负责人介绍,与12号文件相比,此次出台的规定扩大了约束对象,从领导干部扩大到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立法目的上突出“两个要管”,即既要管借机敛财等腐败问题,又要管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等作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