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仲勋同志是我们党统一战线的卓越领导者和楷模,长期致力于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的探索和实践,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正确、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以及加强工、青、妇群众组织的建设,作出了卓越贡献。他为加强新时期统一战线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推动召开全国统一战线工作会议和全国统一战线理论工作会议,并发表讲话,以理论上的深入思考和新的创见,丰富和发展了党关于统一战线的实践和理论,为实现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新转变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他重视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认真批办和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他还在实现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祖国图谋,加强港、澳、台、侨工作等方面,投入了许多精力,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海外爱国统一战线。
习仲勋同志在全国人大工作期间,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极大努力。习仲勋同志是第一、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并作为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参与起草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1980年9月,在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习仲勋同志被补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同时担任宪法修改委员会委员,1981年6月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他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宪法修改工作,发表了许多真知灼见。他主持法制委员会审议全国人大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草案以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改草案,并提请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落实宪法相关规定,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健全了国家的领导体制和政治体制。他高度重视经济领域立法,组织领导了民事诉讼法(试行)、经济合同法、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等一批重要法律的制定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1988年4月,习仲勋同志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担任内务司法委员会首任主任委员。他亲自主持多部法律、条例的审议,领导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等一批法律草案,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他高度重视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着力推动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带领内务司法委员会深入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了人大监督形式,增强了人大监督实效。他强调,一定要注意抓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又要严格按照法制程序行事,全面、坚决贯彻实施宪法,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993年3月,习仲勋同志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后,仍一直关心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关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坚决支持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工作,拥护“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支持胡锦涛同志工作并寄予厚望。
同志们、朋友们!
习仲勋同志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和新中国诞生,为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顽强奋斗,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勋。他的光辉业绩和卓越贡献,深深铭记在我们心中。他的革命精神和崇高品格,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怀念。
今天我们纪念习仲勋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始终不渝坚守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一生忠于党、忠于人民的高尚品格。习仲勋同志在76年的革命生涯中,对党和人民事业无限忠诚,虽历经坎坷而矢志不渝,始终坚持“革命理想高于天”,百折不挠、奋斗不息。1935年遭遇错误肃反时,习仲勋同志被关押、虐待,甚至面临死亡威胁,但他坚定革命信仰,对党的信念没有丝毫动摇,在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长征到达陕北而获得解救后,就立即投入新的战斗。1962年9月,习仲勋同志因所谓“《刘志丹》小说问题”遭康生诬陷,在“文化大革命”中又受到残酷迫害,直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得到彻底平反。在被审查、关押、监护长达16年之久的艰难岁月里,在身陷囹圄、与家人分离8年的孤独生活中,他始终保持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以顽强的意志面对恶劣处境,坚信正义必定战胜邪恶,阳光终将驱散阴霾。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身处洛阳的习仲勋同志坚决拥护党中央的正确决策,致信中央领导同志,表示要紧紧团结在党中央的周围,无条件听从党中央的指挥,把余生全部奉献给党,力争为人民多做一些工作。得到平反、重新工作之后,他不骄不躁,无怨无悔,不计名利得失,不管职位高低,根据中央安排,立即赴任广东,全身心投入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只争朝夕、夙夜在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为实现四个现代化,为共产主义事业献出自己的一切”的铮铮誓言。习仲勋同志始终坚定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关键时刻和重大问题上坚持原则,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我们学习习仲勋同志,就是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今天我们纪念习仲勋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生为党和人民事业呕心沥血的革命精神。习仲勋同志具有无私奉献的革命精神,把全部精力投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他孜孜不倦地学习马克思主义,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敏锐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主政广东期间,习仲勋同志不负党中央和邓小平同志的重托,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振奋精神、改革创新、励精图治。他衷心拥护并坚决贯彻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方针,旗帜鲜明地支持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坚持真理、敢讲真话、直言不讳,是当时在全国率先公开表态支持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省级负责同志之一。他大力推进广东工作着重点转移,积极谋划发展新思路,冒着风险、顶住压力,推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及企业、外贸、价格、商品流通等领域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他敢闯敢干、敢为天下先,倾力推动创办经济特区,为改革开放“杀出一条血路”,为全国带了一个好头,以花甲之年为党、国家和民族作出了新的历史性贡献。我们学习习仲勋同志,就是要坚持党的思想路线,继续解放思想,不断开拓创新,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的实践,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
今天我们纪念习仲勋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一生热爱人民、心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习仲勋同志心里始终装着人民群众,关心群众疾苦,毛泽东同志曾称赞他为从群众中走出来的群众领袖。他牢记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一以贯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强调群众才是真正的英雄,江山是人民的江山,任何时候都不能脱离群众。在革命战争年代,担任中共绥德地委书记时,习仲勋同志就注重到基层调查研究,通过调研推动大生产运动,解决南下移民生产生活困难,解决当地儿童常见疾病治疗问题。新中国成立后,担任国务院秘书长期间,习仲勋同志高度重视畅通信访这一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要求认真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权利,还安排秘书直接参与信访办理工作,亲自布置起草信访情况报告,把人民群众反映的真实事例和真实语言写进去。习仲勋同志爱护干部、平易近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以至诚之心交友,从宗教领袖、著名少数民族和民主人士到文艺工作者、普通职工,都有他的挚友。我们学习习仲勋同志,就是要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真正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夯实党执政兴国的牢固根基。
今天我们纪念习仲勋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一生胸怀坦荡、光明磊落的崇高风范。习仲勋同志德高望重,高风亮节,在党内外和广大人民群众中享有崇高威望。他顾全大局、办事严谨、公道正派,听从党的指挥,服从国家需要,不管是在中央还是在地方,不管是担任一把手还是协助其他同志工作,他都尽职尽责、勇于担当,不揽功、不诿过。习仲勋同志胸襟开阔、谦虚谨慎、任劳任怨,淡泊名利、能上能下,从不计较个人得失。1959年,中央拟提名习仲勋同志作为新增副总理人选,他得知后即刻致信毛泽东、邓小平同志,提出愿谨守原来岗位,恳请中央提名其他同志。中央安排他主政广东,他主动表态希望保留时任广东省委第一书记韦国清同志的职务,自请担任第二书记。习仲勋同志为政清廉、生活俭朴,穿衣吃饭从不讲究,住房年久失修不让粉刷维修,家具陈旧也不同意更换。对待家庭,他以身作则、严慈相济,言传身教树立优良家风,悉心教育子女做人做事,把对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执着追求、对人民的赤子情怀和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作为留给子女的最宝贵财富。对待身边工作人员,他严格要求、真诚关怀,既是公正无私的领导,更是可亲可敬的长者。我们学习习仲勋同志,就是要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价值追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克己奉公、勤政为民、廉洁自律,以优良作风凝聚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力量。
同志们,朋友们!
党的十八大开启了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伟大征程。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无比壮丽的崇高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接续奋斗。今天,历史的接力棒传到了我们手里”,“我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一定要不负重托,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以自己的最大智慧、力量、心血,做出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业绩。”
我们党、我们国家、我们人民走过了光辉的历程。今天,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正满怀信心、接力奋斗,比任何时候都更接近实现先辈们孜孜以求的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梦想。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同心协力、锐意进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