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7月20日傍晚,冀中星在首都机场T3航站楼B口引爆了自制爆炸装置。机场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
7月21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对其采取刑事拘留。经审讯,冀中星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7月29日,冀中星被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8月8日,首都机场公安分局对冀中星爆炸案侦查已终结,将其移送朝阳检察院审查起诉。
8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爆炸罪对冀中星提起公诉,朝阳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9月17日,冀中星涉嫌爆炸罪一案在朝阳法院公开审理,冀中星当庭悔过,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
冀中星其人
冀中星,男,33岁,山东省鄄城县人。据其自述,2005年6月28日凌晨,在东莞开摩的为生的他遭治安员殴打致下肢瘫痪。此后8年多次反映诉求,仅获10万元所谓“救助金”。而今腰部以下瘫痪,臀部、腿部腐烂,生活绝望之下,终于走上了“自杀式维权”的不归路。此事发生后,东莞官方称已成立专案组,对冀中星反映的情况重新进行全面核查,结果向社会通报。截止目前,东莞方面的核查结果尚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