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小微食品企业,一是简单追求利润,原料上偷工减料,配料上以次充好;二是生产工艺落后,经营管理粗放,生产流程不符合要求甚至无序生产;三是从业人员参差不齐,诚信意识不强,缺乏自我规范。什么赚钱造什么,怎么方便怎么做,而不顾消费者身心健康,这就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湖南一家食品企业董事长指出。
“擅长‘游击战’,春风吹又生 。 这 是 对 食 品 小 企 业 的 最 好写照。”谈起对食品行业小企业的监管,一位药监局局长深有体会。她认为,由于准入门槛低、技术要求低、违法成本低等“三低”特点,一些制造伪劣食品的小企业即使被查封,也能快速在另一个地方“安营扎寨”,而且恢复生产后更为隐蔽。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大部分出自一些小企业的生产环节,一方面,区县质监系统力量有限,一般是七八个食品监管人员要面对数千家小企业:另一方面,食品生产经营领域过于庞大、品种太多,一些食品没有独立的安全标准,从而使得基层对小企业监管乏力。
重罚“倾家荡产、人头落地”
“一个违法犯罪分子之所以心存侥幸,敢于以身试法、铤而走险,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过去我们惩处偏轻。另外一个原因是被发现的概率偏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划财务司负责人王小岩细数食品安全犯罪的特征———隐蔽性强、反侦查能力强,多是躲在城乡结合部、废弃的厂房仓库,甚至深山老林、居民小区中从事不法活动。
目前在我国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十分突出。近些年来发生的三聚氰胺、地沟油、瘦肉精等危害 较 大 , 影 响 恶 劣 的 食品 安 全 事件,都是由不法分子故意犯罪造成的。
他认为,当前我们国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猖獗是影响食品安全的一个突出问题和主要症结,而最近公布“两高”司法解释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提供了一个利器。
“ 我 对 这 一 司 法 解 释 的 理解是,那些谋财、不惜害命的人将因之倾家荡产、人头落地。当然,人头落地不是我们的目的,我们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饮食安全,也避免让更多的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或许可以说成是以霹雳手段显菩萨心肠。”王小岩说。
他指出,打掉躲藏在各处的“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仅凭监管人员是不够的,需要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统一全国有奖举报电话12331,提高举报奖励额度。这样才能调动广大群众,尤其是违法企业内部人员主动提供违法线索的积极性,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分子没有藏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