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省长沙市登仁桥社区,就有这样一个基层自治组织——龙珠英人民调解工作室。
登仁桥社区91岁高龄的梁大爷,由于身体需要人照料,而三位子女对怎样承担扶养老人的义务有分歧。得知情况后,调解员龙珠英立即约谈老人子女,成功化解了这起家庭纠纷。“以前,邻里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当事人往往会找到街道办、政府。现在我们在社区就可以解决了。”68岁的龙珠英,退休后一直义务为社区居民提供调解服务。她的行为感染了身边很多人,今年以来,越来越多的社区志愿者已加入其中。“矛盾纠纷由工作室调解,我信得过!”梁大爷说。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
这是对过往实践的总结,更是对未来建设的导航。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基层自治在神州大地尽情绽放。
2012年年底的一天,天津市河北区鸿顺里街二五四社区的退休党员白宝明吃了午饭就赶到街道办。“这个月的低保联席审批会议又要开了,我得早点到。”白宝明说,群众关心的事,就得摆在台面上让大家议。不只低保审批,临时救助、大病救助等凡是涉及民政部门审批的救助事项,都需要经过低保联席审批会议通过。
“基层民主,早已在百姓心中深深地扎根。”在社区居委会主任王秀玲看来,“现在,百姓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越来越高,能力也越来越强。群众的事,就得由群众做主。”
法治中国:按照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
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是民主的重要体现,也是民主的重要保障。
2013年2月1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布《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开门立法”,将群众意愿上升为国家意志,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自2008年以来,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所有的行政法规草案都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予以公布。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只是一个“规定动作”。
“良法在于行,尤其需要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说,行政决策是否具备民主科学机制、行政执法是否有效保护相对人权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是否便捷高效,取决于领导干部是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
如今,“是否合法”、“有没有依据”,已经成为许多领导干部的口头禅,一个个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正在建成——
广东省广州市完善重大决策程序规范,规定凡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必须保障群众知情、参与、表达、监督;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机关打造执法标准操作程序制度体系,实现执法标准统一、流程控制严密、执法细节准确;
西藏自治区林芝县在“林芝鲁朗国际旅游小镇”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基本实现“依法征收、阳光补偿、温馨安置、和谐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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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前行,法治相随。民主法治已成当今中国的时代潮流,势不可挡。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我们在新起点上又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