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4日,政治局会议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贯彻落实办法,狠抓落实。一个月来,各地纷纷制定了相应的落实方案。梳理发现,各地细则内容均从细节入手,体现了“务实”、“节约”的特征,也强调了作风建设过程中监督的作用。
不再是抽象笼统、缺乏可操作性的指导性纲领,各地出台的实施细则的最引人注目的是细节。其中对涉及到官员工作作风的各类活动提出了硬性要求,对领导调研天数、陪同人数、吃住规格、会议时长等均有详细的数字规定。
中央八项规定的第一条即是改进调研,各地均据此对领导的调研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安徽要求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而甘肃、江苏、天津要求常委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江苏更是要求每年安排5-7天开展驻点调研,“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湖北强调“多进行一些不打招呼、不作事前安排的随机性调研”。山东则要求每个常委联系1个县(市、区),蹲点调研。北京、天津等地对调研陪同人员也作出了规定。
多地方案中的具体规定直指近年来倍受公众诟病的“三公”消费。甘肃、湖北、福建等地规定省委、省政府领导原则上每年出国(境)不超过1次,湖北还规定出访时间不超过10天。安徽、湖南则提出公务用车在不造成浪费的前提下逐步换乘国产自主品牌汽车。在接待工作上,各地细则均反对铺展浪费,要求一切从简。安徽规定一律安排自助餐或工作简餐,不喝酒,不上高档菜肴,住普通套房或单间。新疆要求接待工作用餐不超过4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