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财产范围:家庭财产“别留死角”
12月19日,浙江省慈溪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印发《2012年度慈溪市领导干部廉情公示表》,要求该市全体市管干部和国企负责人公示其家庭财产——房产、车辆、股票、证券期货等。
作为2009年便已开始推行“廉情公示制度”的地区,慈溪的试验一直引人关注。和横琴公示“房子、车子”,始兴县公布部门负责人工资(该县官员财产公示尚未启动,这是传统做法)等情况相比,慈溪要求公示的“家庭财产”内涵更丰富。
其实,官员申报“家庭财产”,在各级党政机关早已是通行做法。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标志着我国初步确立该制度。2001年,中纪委、中组部颁布《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范畴。
2010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下称《规定》),充实了申报财产内容——本人收入、劳务所得,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投资情况、持有的有价证券、股票、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配偶、共同生活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和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等。
“《规定》中列举的是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重大财产。对字画、古玩,继承的遗产等其他一些财产没有列举。建议在推行官员财产公示时能更进一步,别留死角,将官员的全部财产全面进行公示。”韩德云说。
刘玲对《规定》中所列举的申报财产内容表示满意。她认为,如果官员子女已经在其他国家工作生活,就不应再要求其公示财产,如有人怀疑其财产中含有官员转移的资产,可以向纪委、司法机关举报。
“官员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的财产均应公示,不应有‘共同生活’的前提限制。”在叶青看来,很多官员子女生活在另一个城市或海外,官员财产便随之转移。如果官员子女在海外,其财产固然需申报,其所在地、职业、大致财产量也需要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既要申报公示官员投资情况,也要公示其获益情况。”叶青还提出,对官员投资的有价证券市值、分红比例等也要公示。他也坦承,对官员的父母、兄弟姐妹的财产进行公示,目前还很难操作,“但如果将来全国普遍征收房产税、遗产税,便相当于全民都进行财产登记,这个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韩德云提醒说,“财产公示是一个动态的监督制度,不是一次性的记录、审查。所以,随着官员财产的变化,其财产公示记录是可以改变的。若干年后,比如字画转赠他人了,申报公示即可,如果有人怀疑可以自行查证。”
向社会公开:公务员应否有“财产隐私”
据了解,珠海市横琴新区半年来试行的官员财产公示,采取的是“内部公示制度”,即相关干部个人财产情况通过内部网络,向横琴新区全体干部职工公示。一位横琴新区干部向媒体表示,内部公示已近半年,没觉得有什么变化,大家都很平静。
官员财产应该在什么范围内公示?这是此次试点的关键,也是代表们特别关注的。在韩德云看来,“受理申报后不向社会公开”,是导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始终未能发挥较大作用的最重要原因。他建议官员财产申报后应向全社会公开,要赋予社会公众具体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叶青持相似观点:“公众如果看不到公示结果,便无法相信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官员财产最好在网络上全面公开,允许普通公众查阅、核实,不宜只在单位内部、向纪委等公开。”
“公示财产范围,不应该是全体公众。”刘玲认为,公务员财产应主要向有权机构(纪委、监察部门或者其他专门机构)申报、公示。官员财产公示目的是防止腐败,如果监督机构发现官员财产超出其合法收入,应责令说明情况或跟踪调查。
刘玲担心,官员将财产向公众公示后,不仅隐私权可能被侵犯,而且其合法财产可能被犯罪分子“盯上”,财产安全受到威胁。“这就如同个人银行存款,其他公民无权查看,银行除了在接到司法机关、纪委调查令的时候可以提供外,也应予以保密。”刘玲向记者表示。
“这涉及到对公务员工作性质的认识。当公务员不是为了获得更多财富,而是要为纳税人更好地服务。与一般公民不同,官员在财产隐私方面理应享有相对更少的权利。他提拔的时候,老百姓有权知道他的财产状况。”叶青说。
韩德云也认为:“权力越大的人隐私权越小,这是对公众和社会一种负责任的体现。公务员一旦选择从事公职,财产便绝对不是其隐私权的一部分。”
“如果试点效果好,条件成熟的话,可以通过媒体、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官员财产申报情况。”张兆安认为,向社会公开是未来发展的大趋势,目前还需要进一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