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酒驾醉驾
降幅均超四成
去年5月1日至今年4月20日,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酒后驾驶35.4万起,同比下降41.7%。其中,醉酒驾驶5.4万起,同比下降44.1%。
在一些大城市,法律的震慑和教育效果更加明显。北京、上海等地查处的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数量,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分别在50%、70%以上。
酒驾、醉驾“双降”,因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据统计,去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全国因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2.3%;截至4月20日,今年以来上述指标的同比降幅为28%。
郑州一线交警谈变化
酒驾司机 一旦被抓
哭跪拖逃 啥招都有
本报记者 王汉超
4月30日晚9点多,河南郑州主干道金水路未来路路口,街边跳舞的人们陆续散场,交警李高超即将结束一天的执勤。“在这里主要是疏导交通,酒驾不是不查,是几乎查不到了,酒精检测仪今天还没用上。”李高超说,回想一年以前,每天都能抓到一两个喝得烂醉的司机。
两个小时后,5月1日零时,“醉驾入刑”实施整整一年。
效果——
查处醉驾降九成
根据郑州市交警部门提供的数据,2010年全年,郑州因醉酒驾驶治安拘留2000余人,而去年5月1日至今一年间,因醉驾刑事拘留的仅220人。
金水路是郑州市主干道,一年以前,隔离护栏每晚都会被酒驾司机不同程度撞坏。“醉驾入刑”之后,护栏损毁,从当初每天一次,减少到每周一两次。
通过查醉驾,交警杨俊波感受到法律的力量。2010年一天,他拦住一辆看着就有些“摇晃”的汽车,测试后属醉酒驾驶。男子握着方向盘,满口酒气说:“你不就扣驾照吗?我有司机怕啥!你不就想罚钱吗?我双倍给你!”然而去年5月“醉驾入刑”刚实施时,拦下的醉酒司机很多下车便哭,有的居然跪倒在地。
杨俊波说:“过去好多人仗着有头有脸,不把醉驾当回事。现在谁也‘牛’不起来了,因为一旦受刑事处罚,直接牵连到就业、公职、升迁等,甚至会影响一生。所以我们查处也特别慎重。”
郑州市交警一大队的孟繁勇介绍,一直以来,交警治理酒驾一是查处力度小,起不到震慑、预防作用;二是只要问题不是特别严重,说情电话就不断,干扰很大。“醉驾入刑”较好地解决了这两个问题。去年,郑州每个交警大队都成立了夜巡中队,酒驾从抽查变为每天必查。巡逻车从晚8点到早8点,针对性穿行于大街小巷。
“2011年往前那几年,每年我们大队查处醉驾300人以上,而去年到现在,查处的醉驾是10个人。”孟繁勇说。
影响——
潜移默化中酒风文明了
在“逢宴必酒、无酒不欢”的酒桌文化中,多年来很多人对酒驾并不以为然。现在在郑州的酒桌上,一句“我开车”,往往就能谢绝劝酒、缠酒。不少人感叹,不知不觉中酒风文明多了。
4月30日晚,李高超拦下一辆汽车,摇下车窗,酒气扑面。司机对着检测仪吹气,显示他滴酒未沾。他笑着解释,一车人都喝得很尽兴,唯独留下他开车。类似情况“夜巡中队”每天都会遇到。
即使有人不自觉,也会面临“被自觉”,因为监督的目光无处不在。“喂,我前面有辆车两边晃,是不是酒驾?车牌号是……”这样的报警电话,经常通过110转到夜巡中队。
今年3月一个晚上,在未来路上,交警刘雅峰拦下一辆汽车。他拿出测试仪正要上前,只见汽车猛打方向盘,从他身边擦身而过,撞翻路障,斜冲越过警戒线,飞车逃逸。途经这里的3辆出租车几乎在同时调转方向,追赶逃逸车辆。伴随着剧烈的擦碰,逃逸车冲进一个死胡同,在一片车灯中乖乖就范。刘雅峰赶上前致谢,一位出租司机挥挥手:“谢我们干啥!他这么开车,害人害己,制止他还不是为大家好?”
结婚不久的市民张静说,最近跟老公出去应酬的次数变多了,“因为需要我开车。”现在,郑州各驾校训练场上,女性学员越来越多。“替老公开车”成为很常见的学车理由。张静说:“打车赴宴,车辆寄存也流行起来。其实还是媳妇代驾最实惠。”
困扰——
司机拒检、逃跑增多
据介绍,让酒驾司机吹一口气,酒精监测仪器显示的数据,仅供交警前期判断。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才能出具鉴定结论。杨俊波说,从发现到抽血取证,有时间差,不少酒后驾车的司机,会想尽各种办法拖延,等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降下来,以逃避惩罚。
李高超说:“一旦被抓,酒驾司机那真叫用心良苦,有的车窗紧闭,任凭怎么劝说就是不出来;有的趁乱找人顶包;有的佯装停车,趁机纵车逃逸;还有更绝的,发现要检查,马上拿出一瓶酒猛灌下肚,辩称自己先停车后喝酒,不是先喝酒后开车;还听说过有报复或恶作剧的,拿酒漱口,满口酒气,血液里却检不出酒精……”
每处理一例醉驾,都牵涉到大量人力、物力、精力的投入。刘雅峰介绍,验血、等报告、笔录、网上办案、采集信息等流程下来,最快也得四五个小时。当事人酒劲上来了,拒绝配合酒精测试。“我就不吹,你们能拿我怎么办?”一开始遇到“拒检”,需要上报,批准后才能血检。现在若劝说无效,直接送医院,或由医院派人取血样。即使这样,也省不了太多事。一次,一位当事人借着“酒劲儿”,在医院乱摔乱砸,大喊救命。等将他制伏、验血、做笔录、登记完信息,天已大亮。
为什么有人敢于暴力抗拒酒精测试,弃车逃逸,甚至顶包?孟繁勇介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弃车逃逸事后只能按治安处罚,难以进行酒驾取证。顶包者即使属于“无证驾驶”,最多罚款2000元,并处拘留15天。与醉驾入刑两害相权,司机取其轻不难理解。
现实中,随着处罚越来越严厉,司机拒检、强行冲卡、撞交警、逃跑等情况比以前明显增多,对交警执法能力和安全防护的考验陡然增加。刘雅峰说,因此受伤的同事每年会有。除了安全,杨俊波还提出了一个困惑:实践中,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被作为酒驾与醉驾的分界线。有些人超出这个值,神智还很清醒。有人远远没达到,但明显醉得不轻。到底谁才是醉驾?
摩托车醉驾
农村地区违法居高不下
本报济南5月1日电 (记者卞民德)“醉驾入刑”一年来,“酒驾”违法逐日减少,但就农村而言,摩托车“醉驾”现象还十分突出,造成的后果也很严重。山东省莒南县检察院的一份有关“醉驾”案件的报告显示,自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3月底,该院公诉部门共受理危险驾驶案件40件40人,农民身份37人,工人身份3人;属于二轮摩托车驾驶员的20人。醉酒驾驶农民成了“主角”,摩托车占五成。
操作简单、出行方便、费用低廉、监管较少,摩托车因此在广大乡村成为主要交通工具。但与之相伴的,是摩托车驾驶员持证率低、拒绝酒驾意识低、交通违法率高、交通事故发生率高的特点。2011年8月21日中午,被告人朱某在亲戚家喝完喜酒,在骑着摩托车回家途中,与对行左转弯的宋某驾驶的低速自卸货车发生撞车事故。经检测,犯罪嫌疑人朱某静脉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177毫克/100毫升,构成醉酒驾驶。朱某被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罚金2000元。
莒南县检察院受理的40件危险驾驶案中,农民身份的有37人,而且在农村摩托车驾驶员中存在着一种偏见,误认为“醉酒入刑”是对大车、小轿车而言,与摩托车无关。然而相对小汽车司机酒驾而言,摩托车司机酒驾后更容易使自身受到伤害。
电动车醉驾
超标上路危险等同机动车
本报杭州5月1日电 (江南、汪晓波)日前,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因酒后驾驶电动车引起的交通事故进行了判决,酒后驾驶电动车的男子被判“危险驾驶罪”。
今年1月25日晚,来浙务工人员张长友在家喝了半斤白酒,骑电动车出门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不严重,但是小轿车车主见老张一股酒气,就叫来了交警。一验血,老张被鉴定为“醉驾”。随后,交警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认定老张全责。同时,把老张的电动车纳为“机动车范畴”。就这样,机动车加上醉驾,老张被判“危险驾驶罪”,拘役两个月15日,并处罚金2500元。
原来,根据相关标准电动车最高车速国标为不大于20公里/小时,浙江省标准不大于24公里/小时,整车空车质量国标为不大于40公斤,浙江省标准不大于50公斤。而老张的电动自行车经鉴定,最高速度为30公里/小时,整车空车质量为73公斤,因此认定为机动车范畴。而据记者了解,目前市面上大多数电动车使用的是比较重的铅酸电池,超重现象相当普遍。一位车行老板也说:“时速低于20公里的车,很多消费者嫌慢,不好卖。”
萧山区法院苏杰法官告诉记者,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造成的危险性与其他机动车辆相比没有质的区别。因此,将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行为认定为“危险驾驶罪”,有充分的法律和事实依据。
毒驾
惨剧常发生验毒有难度
本报成都5月1日电 (记者张文)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日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被告人杨博提起公诉:成都市某公司司机杨博在吸食氯胺酮(K粉)后,违规驾车造成1死4伤的惨剧。
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了解到,在路面上检查驾驶员是否“毒驾”目前缺乏可行性。因为检测是否吸毒的一般做法是尿检,需要花费一定时间。而且“毒驾”没有相关法律约束,只要没有引发交通肇事,警方目前也仅能按规定对吸毒司机的吸毒行为给予治安处罚。
成都市检察院主诉检察官秦永春告诉记者,目前吸毒后驾驶并不属于刑事犯罪,而如果“毒驾”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一般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现在各地的检察机关对毒驾肇事的案件都倾向于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毕竟这种行为本身就造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
四川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马静华说:“‘毒驾’是比‘醉驾’更严重的行为,对醉酒的认定标准已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毒驾’不像‘醉驾’那么容易鉴别,毕竟验血和尿检鉴定还不同。”
药驾
吃药易犯困司机缺防范
本报南京5月1日电 (记者姚雪青)前不久,南京市民杨某开着车跑在高速公路上,不知不觉打起了瞌睡,要不是车轮越过应急停车带发出的噪音将他叫醒,车子可能就撞上路边的护栏了。
并非疲劳驾驶,为什么还会犯困呢?回到家中仍然心有余悸的杨某开始觉得很奇怪,仔细一想,原来是早上开车前服用了两颗抗过敏药。
中国药科大学药学院副院长于锋介绍,镇静催眠药、抗过敏药以及复方制剂的抗感冒药等,服用后容易引起嗜睡,导致人注意力和判断力下降;抗精神病药物,由于具有比较强烈的安定作用,会影响人的反应能力和判断能力,因此,这些药物在服用期间均不宜开车。“药后驾车的危害不次于‘酒驾’、‘醉驾’,只是很多车主还没有意识到或者没放心上。”
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安全处副处长黄文松建议,驾驶人到医院看病时,应主动表明司机身份,也请医生尽量避免开出会对驾驶产生不良影响的药物;如果到药店自行买药,也要咨询店里的执业医师;服药时务必仔细阅读说明书,了解药物的副作用,等药效消失后再开车,驾驶时要留意自身状态,如有不适立即停车休息。
代驾
乱象丛生损害消费者权益
本报北京5月1日电 (记者白龙)自2011年5月1日,醉酒驾驶行为被纳入危险驾驶罪之后,代驾服务行业获得空前发展。然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代驾服务行业存在无统一收费标准、无规范合同、无从业资质限制等三方面问题,容易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介绍,我国目前尚无行政管理部门对代驾服务行业进行监管,整个行业收费无统一标准,有的代驾服务收费畸高,损害消费者权益。以北京为例,20点至22点,10公里以内酒后代驾最低报价50元,最高报价80元,最高报价比最低报价高出60%。代驾服务多采取口头合同方式,对代驾服务合同条款约定不够明确。发生纠纷后,消费者维权往往缺乏依据。此外,由于缺乏相关规定,代驾服务的从业资质缺乏限制。一方面,代驾服务从业机构多以其他相关行业注册或由其他相关行业兼营。一旦代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这些随意设立的代驾服务机构或个人经营者赔偿能力有限,导致消费者不能获得充分赔偿。另一方面,代驾从业者鱼龙混杂,部分从业者趁消费者酒后意识模糊之机,进行人身侵害,或盗窃物品。
针对上述问题,朝阳区法院法官建议:明确代驾服务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行业收费标准,制作代驾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设定准入标准等多措并举,规范代驾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