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船税法或对新能源的车船免征或者减征
今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12月5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前,车船税是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缴税,明年1月1日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缴税。新的车船税法在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方面都作了一些修改和完善。与车船税暂行条例相比,最大的区别是,新的车船税法规定乘用车也就是核定载客人数在9人及9人以下的载客汽车要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计征车船税,而之前的车船税是按载客人数多少计税。同时,新的车船税法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做出免征或者减征车船税的规定。这一新变化体现了国家促进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政策导向。
车船税法及实施条例增加了多项税收优惠。一是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减免税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二是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三是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此外,车船税法保留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免税等优惠政策。
来源:人民网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