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通过立法合理规范民间金融市场
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雄表示,政府必须对地下钱庄实行高压严打,当然这不仅是银行体系的责任,工商、税务等部门也应加强对注册登记企业的持续监管,并通过适当方式向银行通报空壳公司名单,各方建立部门的联动来防范地下钱庄。对于地下钱庄,还需要采用辅助手段进行疏导。由于非法买卖外汇,跨境汇兑,非法吸收存款、放贷,非法从事境内资金转移、提取现金等非法金融活动,与民间借贷有某些相似之处,因此,只有在厘清民间金融与地下钱庄两者的关系,才能有效合理地打击地下钱庄。民间金融的存在,是有其积极意义的,应该尽快通过立法的手段,完善民间金融市场,将民间金融行为规范化,以克服其危害,并利用其优点,来合法填补国有金融体系的空白。 邢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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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8年6月至2010年6月两年间,王同、王云两兄弟和王同之妻杨华、深圳无业人员杨安相互勾结,以自己和亲戚名义先后在洛阳、深圳等地注册成立了20余家“三无”公司。
之后,他们招揽需要从对公账户进行资金套现的客户,再利用自己掌控的“三无”公司账户接受客户的对公账户资金,最后利用网上银行进行具体的资金转账操作进行套现。这些公司,每天的累积交易量都在1000万元至3000万元,短短的3个多月里,数额巨大的资金交易就有2695笔,累积交易金额超过了17亿元人民币。
经过深圳——洛阳——深圳这一系列的转账手续,客户从对公账户中成功套现。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通过这种模式套现的资金高达80多亿元,犯罪嫌疑人非法收取的“手续费”达510余万元。
据悉,这是河南省首例非法结算型“地下钱庄”案,也是人民银行通过金融机构发现线索并配合公安部门破获的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