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剧追因:办理骗婚案有必要配枪吗?
记者在前期采访中了解到,在这起案件中,胡平本是协助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刑侦大队民警在平南县大鹏派出所调查一宗跨省骗婚案件。
《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中明确:非因工作需要的不予配备公务用枪;不得携带枪支饮酒;非工作需要不得携带枪支进入饭店、商场和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
不少网民质疑:查办跨省骗婚案件是否需要申领、携带枪支?胡平领取枪支是否经过了相关审批程序?
贵港市政法委在12日回复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时简要表示:“经调查,胡平领取枪支审批手续齐全,程序合法,但其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和有关纪律条令致无辜群众死伤,属于个人行为,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京尚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莉萍表示,我国不允许民间持枪,因此持枪人员并不多,配备枪支的都是一些特殊工种。但是,目前枪支管理的相关法律相对较少,发生民警枪杀群众的案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管理制度的缺失,一些单位不重视枪支的收纳,警察持枪一旦饮酒,发生悲剧的概率就大大增加。
李莉萍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大对这类案件的惩罚力度,建立完善的枪支收纳制度,加大各类枪支管理力度,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不少网民认为,一些基层警务人员工作之余随意使用枪支,殊不知擦枪走火极度危险,只有警务人员时刻将有关规定牢记心间,时刻保持敏感,方能防止类似悲剧再度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