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激辩: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
13日上午,贵港市中院庭审现场,包括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媒体记者等在内的40多人参加旁听。庭审过程中,围绕被告人胡平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交锋。
公诉人指出,2013年10月28日当晚,被告人胡平醉酒后在店门口连开两枪,店主回应没有奶茶,胡平接着朝店主蔡世勇、吴英夫妇连开3枪。公诉人先后列举了16名证人证言,其中包括当时2名在米粉店就餐顾客的关键证言。
记者在庭审现场得知,胡平等人当晚在餐馆里共喝了10.8斤45度米酒,有关方面第二天早上7点多提取血样,检测发现胡平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109mg/100ml,属于醉酒。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的鉴定则排除了被告人胡平患有精神病的可能,案发时属单纯醉酒。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胡平当晚可能因为米酒中毒影响了自己的意识判断和行为控制,并依据伤者和死者身体上弹孔伤痕提出,双方是在争执中造成开枪过失杀人。
辩护人另外根据被告人在事发后没有逃离、提醒他人救人等事实,认为胡平有自首认罪情节,请求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若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被告人胡平可能被判处的刑罚将比故意杀人罪明显轻微。庭审结束后,法院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