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消息,人社部今日再次公开曝光10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典型案例,以震慑犯罪分子,维护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
10起典型案例如下:
“包工头”徐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2年12月27日,张某亮等农民工到辽宁省鞍山海城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海城市新东方首府A区水电工程“包工头”徐勇拖欠73名农民工工资119.5万元。监察大队当即立即调查。经查,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属实。监察大队依法对徐勇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但徐勇逾期拒不改正,且对工程建设单位先行支付徐勇部分工程款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款项占为己有,携款逃匿。
2013年1月28日,海城市人社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将徐勇列为网上逃犯展开抓捕。徐勇归案后,仍拒不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经市人民法院审理,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徐勇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承包人侯维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2年12月19日,李某等42名工人到辽宁省鞍山海城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海城市八里镇滑石矿二采区承包人侯维金拖欠工资。监察大队当即立案调查,经查,侯维金招用李辉等42名工人于2012年5月至11月17日在该采区工作,工作期间累计拖欠工人工资共计36万元,且其拒不配合调查并逃匿。监察大队依法对侯维金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但其逾期仍不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
2013年2月7日,海城市人社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市公安局。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后,将侯维金列为网上逃犯,实施网上抓捕。3月21日,侯维金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随后其支付了全部拖欠工资。经市人民法院审理,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侯维金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