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私人接待公款买单。原本属于私人交情的接待费用,却堂而皇之地由公款报销。2013年下半年,乌鲁木齐市经信委党组书记王国林及经信委领导班子分别以宴请原工作单位领导和欢送2名班子成员调任和退休为名公款吃喝,花费4853元。相关责任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将费用转移到下属部门。为实现分散支出、不超标的目的,有实权的部门会将超标费用转移到下属单位报销。
三是入账时混淆科目“偷梁换柱”。会议费、培训费、国企广告费动辄天文数字,已成为因私消费转移的重要手段。
四是公款消费吃喝玩乐。2013年7月,云南巍山县庙街镇中心校组织全镇中小学校长、副校长25人利用到南京琅琊小学进行教学交流和观摩学习机会,先后到北京、上海、苏州、杭州等地参观旅游,用公款支付费用36000元。
五是个人花销置换利益。山西一些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表示,一些工作关系处熟之后,往往会安排小范围聚会或者规格相对高的接待,而买单者多是分管领域的企业。
严查“入账腐败”
让“隐性福利”无处藏身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假公济私”式的公款消费,根源在于财政预算不够严谨细化、假账横行审计不力、公务接待长期缺乏标准和监督,使得公款吃喝腐败屡禁不绝。
“关键是要消除公务消费、报销等背后的利益空间,贪腐‘隐性福利’才无处藏身。”重庆大学新闻学院院长董天策认为。
文/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刘敏 王昆 白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