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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星,1979年12月1日生,山东省鄄城县富春乡冀庄村人。
2013年7月20日,自称遭东莞治安员殴打致残的冀中星,于20日下午抵达首都机场T3航站楼2层国际到达B出口处。手中炸药爆炸后,冀中星左手炸伤遭截肢。
8月29日,该案由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朝阳法院当日进行立案审查并决定受理此案。
9月17日上午,该案在朝阳区法院公开审理。
10月15日,冀中星因爆炸罪被北京市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他通过北京市朝阳法院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3年10月28日,经对一审法院移送的冀中星爆炸案的上诉材料和相关卷宗进行审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上诉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二审案件受理条件,决定予以立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