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宋 嵩
40多年前,我国在正确把握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审慎地把实行人口计划生育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使我国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历史性转变,步入低生育水平国家行列,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人口有效控制两大奇迹。近日,本报记者就如何认识我国计划生育工作,专访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
控制人口过快增长
■自然增长率降为世界平均水平一半
记者:上世纪70年代,人口过快增长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这是我国制定计划生育政策的主要动因吗?
翟振武(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作为宏观经济的基础性要素,人口国情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的国情。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相对不足,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正是从这一国情出发,20世纪70年代初,为摆脱国民经济濒临崩溃、人口膨胀的严重困境,国家迈出制定计划生育政策的步伐。当时提出“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倡导生育“晚、稀、少”。
改革开放以后,由于三年困难时期后补偿性生育的人口陆续进入婚育年龄,人口出生有所反弹。1980年9月25日,党中央以公开信形式,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号召党团员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拉开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巨幕。
记者:目前,人口过快增长是否得到有效控制?
翟振武:计划生育政策实施40余年来成就巨大,有效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
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迅速下降,目前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人口出生率由1970年的33.4‰下降到2012年的12.1‰,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70年的25.8‰下降到2012年的4.95‰。1970年,全国人口6亿多,出生人口2739万人,净增2321万人;2012年,总人口13亿多,基数增加一倍左右,但出生人口1635万人,相比减少40%多,净增人口669万人,减少70%多。
妇女总和生育率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1970年,一位妇女平均生育5.8个孩子;2012年,下降到1.5—1.6个。
我国用一代人的时间实现了发达国家上百年完成的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的传统型,转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