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强化价格引导,严查变相涨价项目。对定价高涨幅大且不接受政府引导的项目,将暂缓上市。
4.进一步严格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
5.通过“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加大自住型商品住房供应力度,满足中端需求和夹心层家庭需求。
6.对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变相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企,采取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
7.加强市场信息公开,提高市场信息透明度,防止误导误读。
深圳版新政
出台日期:2013年11月1日
主要内容:
1.对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提出了新要求,即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2.重申了国家有关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继续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
3.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上海版新政
出台日期:2013年11月8日
主要内容:
1.落实各区县房价调控目标责任制,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2.增加住房用地供应。
3.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
4.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从不得低于60%提高至不得低于70%及以上。
5.继续稳步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工作。
6.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外地户籍累计纳税记录由1年增至2年。
7.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