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振豪虚报的差旅费中,有20多万是保姆张某提供的前往银川的发票,有30多万是蔺某提供的前往大庆的发票,另有20多万是他每年回湖南老家探亲的票据和其弟提供的发票。另外,他还找了家机票代理公司买假行程单等。
此外2011年5月,段振豪与他人签订虚假的网站开发合同,并用虚假的票据骗取科研经费。
法院审理后判处段振豪有期徒刑13年,没收个人财产27万余元,段振豪当庭上诉。车春兰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认为量刑过重“捐精候选院士”提出四大上诉理由
终审判决书显示,一审判决之后,段振豪提出上诉。段振豪提出了四大上诉理由。其一他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其贪污的数额过高,应扣除近10万元不可报销的公务招待支出、支付给开发网站的学生的劳务费、未经本人签字确认的30万元虚假票据报销款;其二段认为他在侦查机关介入前,已向单位纪委部门承认贪污的主要事实,并退还近20万元,还按照单位领导要求一直在单位等待侦查人员到来,具有自首情节;其三因单位要求对科研经费“零结余”,其才使用虚假发票报销的手段平账,没有贪污的动机,其行为对社会危害性小;其四其亲属积极退缴全部涉案款项,未给国家造成实际经济损失。
市高院认为段振豪所提上诉理由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均不予采纳。记者 李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