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中国日报

广西南宁:坐公交不让座 司机可“逐客”

2013-09-28 10:23:50 来源:广州日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免费订阅30天China Daily双语新闻手机报:移动用户编辑短信CD至106580009009

《南宁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出炉,其中明确:拒绝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经劝阻仍不改正的,驾驶员、乘务员可拒绝为其提供营运服务。“拒绝提供服务是不是就要赶下车?”意见稿一出,立即引来广泛关注。

从2007年起,南宁市交通局启动公交立法初稿的起草、调研,此次出台的办法共八章四十五条,涵盖运营服务、设施管理等内容。办法要求,公共汽车驾驶员、乘务员不得拒载、强行拉客、中途逐客;不得拒绝持规定免费证件的乘客乘车等。

针对“不让座就拒绝提供服务”的规定,舆论褒贬不一。有支持者认为,公交立法是进步,该规定能规范、塑造乘客文明乘车行为;而反对者则提出,不让座是道德问题,通过立法“强制”,混淆了法律与道德,有点变味,可操作性不强。(人民日报)

虽说大部分年轻人碰到老年人都会主动让座,但也有些人占着老弱病残孕专用座,对一旁的老人、孕妇视而不见。有了这规定,老年人坐公交车底气足了。

——南宁市民周阿姨

南宁通过立法把公交发展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是一大进步。这表明城市管理者开始思考、探索公交事业的科学、有序发展。办法在惩罚机制相关规定上应更明确、更细化些。

——广西社科院数量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姚华

现在,大部分公交车都实行无人售票,整辆公交车运行途中只有司机一人在服务。上来一位特殊乘客,让哪位乘客给让座?真遇到拒不让座者,正在开车的司机怎么赶其下车?如果引发争执,会不会给乘客带来安全隐患?

——桂林公交车司机曹师傅

法理上说,买同一张票坐同一辆车拥有同样的权利。给不给老人孕妇让座,是道德问题,更多的应该是提倡,而不能用法律强制。拒绝让座并不能成为公交方解除与乘客间服务契约的依据。

——广西方园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慧华

编辑: 宁波 标签: 逐客 坐公交车 孕妇 驾驶员 姚华
 
 
 

精彩热图

 
 

焦点图片

南京:安徽男子就医途中 厕所内莫名猝死

格兰仕2000名工人打砸工厂 特警进厂戒备

西双版纳:万人泼水喜迎傣历新年 欢腾场面蔚为壮观

奶茶妹妹与大19岁京东老总最新恩爱照

精彩热图

西安一公交司机和货运司机当街厮打 乘客无语了

中央巡视组海南接访点 群众排队来访[组图]

图片故事:90后入殓师只为留下永恒美丽

南京“弃婴岛”三夜蹲守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