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变化·旅游合同
首次要求旅行者体检
隐瞒健康问题后果自负
新版旅游合同里,有一条特别提示,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
宁波市旅游质监所相关负责人说,合同约定强调旅游者的健康,并建议旅游者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这是第一次。
省中旅宁波分公司副总经理任小伟说,之前这些内容不作为法定内容要求写在合同里,但在实际操作中作为合同附件,会有相关提示。对于旅游者来说,因隐瞒自身身体条件,贸然参加旅行,如有人身意外发生,由旅游者本人承担责任。
“这次的规定比较明确,但旅行社也不能强制要求每个人去体检。我们得更加认真地去提醒客人及其家属,共同保障旅行的安全。”一旅行社负责人说。
新旅游合同规定,存在下列健康问题的病患者,如隐瞒参团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9)其他不适宜参加旅游的身体情况。